北京文化董事疑涉內幕交易 公司辯稱操控另有他人
- 發佈時間:2014-11-21 07:3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陳晶
剛剛由單一的旅遊行業轉變為旅遊和影視文化兩個主業的北京文化于11月18日收到了深交所下發的監管函。據該監管函稱“公司董事涉嫌內幕交易”。
對此,有北京文化證券部門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解釋稱,該董事于三季報窗口期賣出股票750股,但在股票賣出之前,該董事並不知情。“由於操作董事股票賬戶另有其人,而此人是在看到股票價格較高才賣出的,對此,公司董事並不知道。”
公司澄清並非內幕交易
據了解,北京文化董事崔燕傑于2014年10月16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750股,成交均價為15.89元/股,成交金額為11917.5元。
而在崔燕傑賣出股票後的第四個交易日即2014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2014年第三季報。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不得買賣公司股票。因此,崔燕傑本次減持行為違反了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第十三條、《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3.1.8條。
對於北京文化董事崔燕傑在三季報窗口期賣出股票的行為,公司證券部門人士表示,其本人並不知情。
事實上,在崔燕傑于10月16日賣出股票後第二天,北京文化就于10月17日晚間公佈了“關於董事窗口期買賣股票的公告”。
對於公司董事窗口期買賣股票一事,北京文化解釋稱,“崔燕傑于2014 年10月16日賣出股票時沒有提前獲悉公司2014年第三季報的財務數據等資訊,不屬於利用內幕資訊交易,交易時點無影響公司股價波動的敏感資訊”。
據北京文化證券部門人士向記者透露,其實操作崔燕傑賬戶的另有其人,而該人士也是看到公司股票價格較高才會賣出股票的。
從市場表現來看,北京文化10月16日的股價走勢為低開低走,當日開盤價為15.81元/股,最高價為15.96元/股,收盤價為15.56元/股。
據了解,崔燕傑10月16日賣出的750股股票成交均價為15.89元/股,成交金額為11917.5元。“當天的交易款皆已上繳給公司。”上述公司證券部門人士如是説。
收購文化資産吹漲股價
事實上,除了上述關於三季報窗口期賣股票的解釋外,知名維權律師嚴義明還向《證券日報》記者指出,公司董事崔燕傑在10月16日賣出股票的行為可能涉嫌內幕交易。
記者發現,北京文化董事崔燕傑賣出股票的時間點並非公司近期的最高股價。從市場表現來看,北京文化的股票漲幅最大的時期是從今年8月19日公司股票復牌之後開始的。
據北京文化8月18日公告顯示,公司以約33億元的價格收購北京世紀夥伴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星河文化經紀有限公司、拉薩群像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對全資子公司艾美(北京)影院投資有限公司進行增資、償還銀行貸款及補充流動資金等。
該消息披露後,北京文化連續4天漲停,股價由停牌前5月9日收盤價10.28元/股漲至8月22日收盤價15.05元/股。此後,北京文化的股價仍在持續上漲,直至10月8日,公司股價走出上市來的最高價18.81元/股,此後,才開始出現下跌。而崔燕傑賣出股票的時間正是在公司股價下跌的過程中。截至11月20日,北京文化的股價已經跌至14.75元/股。
從上述可見,導致北京文化股價大漲的功臣應該得益於公司定增募資33億元收購三影視公司這一消息。那麼,這是否能説明,北京文化董事崔燕傑于三季報窗口期賣出股票是一次“烏龍指”事件呢?
巧合的是,在10月17日晚間,北京文化發佈“關於董事窗口期買賣股票的公告”同一時間,公司還發佈了“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修訂版)”和“公司關於擬用募集資金收購股權的公告”等一系列相關公告。
對於上述公告,威諾律師事務所證券監管與訴訟中心主任楊兆全向《證券日報》記者分析,公司非公開發行募集不超過33億元收購三家公司股份的事項是公司的重大投融資行為,屬於影響公司股價的重大事件。
據了解,該公告發佈後,公司股票于10月20日開盤後股價在早盤就出現上漲,漲幅曾高達8.14%,最後公司股票報收于15.85元/股,當日漲幅為5.81%。
根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顯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産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楊兆全認為,從時間,行為人身份,時間重要性等方面看,董事崔燕傑10月16日賣股票的行為符合內幕交易的法定特徵。
不過,對於崔燕傑被質疑涉嫌內幕交易一事,北京文化證券部門人士向記者解釋稱,董事崔燕傑涉嫌內幕交易的可能性不大,畢竟與其持股19.5萬股來説,其減持的750股佔比太小,即使賣了,也僅是賺了1萬多元而已,而且,這些交易金額已經上繳給公司了。
據了解,北京文化曾于10月17日晚間公告表示,“公司已確認收到上述(交易款)款項”。
與此同時,北京文化還表示,公司董事會已就此事項對其提出嚴厲批評,並已向其重申了作為公司董事買賣公司股票的有關規定,要求其今後謹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