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瑪被曝售賣過期飲料:用臨近保質期名義促銷
- 發佈時間:2014-11-20 09:41:21 來源:合肥晚報 責任編輯:陳晶
圖為消費者從沃爾瑪買回的過期飲料
沃爾瑪買回24罐過期飲料 超市稱感到遺憾願意賠償
11月16日晚,陳女士帶著孩子前往勝利路的一家大型超市購物。陳女士看到了有一款七喜飲料打特價,6罐裝的組合飲料總價才3元。陳女士買了5組6罐裝的七喜飲料,不成想其中4組飲料竟然過期了。
陳女士是沃爾瑪超市元一店的忠實顧客,由於自己做美食生意,經常前往該超市選購雞蛋、肉、零食等食品類産品。11月16日晚,陳女士帶著孩子像往常一樣前往該超市購物。
經過一個大型促銷展臺時,陳女士被一款6罐裝七喜飲料吸引了。對這款飲料陳女士並不陌生,“我上週四也過來看了的,當時6罐裝的組合賣6元,可是週日晚上我看到價格降到了3元。”
由於孩子要準備秋遊,需要購買一些水和食品。陳女士見産品打折,毫不猶豫地買了5組6罐裝的七喜飲料。
付了錢之後,尚未走出超市出口,陳女士的孩子想打開一罐飲料喝,陳女士取出飲料特地看了看時間。誰知這一看,卻發現印在罐子底部的時間顯示,該産品已經過期了。該飲料的生産日期為2013年9月18日。
因為一直比較注意孩子吃的産品,陳女士趕緊對購買的飲料進行了詳細地檢查。陳女士發現,4組飲料竟然過期了,生産日期均為2013年9月18日,另一組飲料的生産日期為2013年12月15日。該産品的保質期為一年。
昨天上午,記者在陳女士家中看到了過期的産品。這款組合裝飲料的包裝袋上印有“臨近保質期”的紅底白色字樣。
陳女士告訴記者,她此前也在一些超市購買過過期的食品,她對食品品質一項比較較真,發生該事件後,她第一時間找到了超市工作人員,要求予以解決。
“我覺得超市將過期産品打著‘臨近保質期’的名義進行售賣,就是失職,沒有任何原因可説情。”陳女士表示,她很少會要超市的購物發票,如果她當天沒有發票,很難説理。
陳女士告訴記者,發生此事後,工作人員態度並不積極,“他們就問我,為什麼我就買了過期的産品。我只是一名普通消費者,又不是來職業打假的,我在乎這個錢嗎?”
據此,陳女士向超市方面提出了5000元的賠償,“我之所以要這麼多錢,並不是稀罕這點錢,而是為了讓超市吸取教訓。”顯然超市方面並未答應陳女士的要求。
昨天下午,記者聯繫上沃爾瑪超市元一店的靳經理。他告訴記者,發生此事後超市方面對自身工作的失誤,給陳女士造成的困擾表示非常遺憾,並積極跟進此事進行相關賠償。“陳女士的心情我們能理解,我們也按照相關法律做出了最高賠償,但是陳女士提出的5000元超出了我們的承受能力。這兩天我們都在積極聯繫陳女士,希望圓滿解決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