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貪腐大案細節曝光:震動了“共和國長子”
- 發佈時間:2015-07-16 09:22:16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朱苑楨
一次看似平常的例行審計,卻抽絲剝繭,挖出一汽大眾銷售副總經理靜國松涉嫌收受商業賄賂數千萬元的鉅額貪腐案。
備受公眾關注的靜國松一案已于2013年12月,由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決。作為貪腐窩案的關鍵性主角,靜國松這個曾一手掌控銷售公司多項大權的副總經理,最終因涉嫌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在長達28頁的刑事裁定書中,所認定的靜國松受賄事實多達67項,受賄款物折合人民幣計近9000萬元,其中索賄近500萬元。另有近1500萬元財産,靜國松不能説明合法來源。
這起堪稱罕見的貪腐案如何案發?審計人員怎樣從貌似正常的銷售數據中疏理出重重疑點和線索?又是如何順藤摸瓜,揭出隱秘的利益輸送鏈條?近日,中國青年報記者走近審計機關,深入探訪了這一案件幕後的故事。
例行審計鎖定敏感領域,廣告行銷、4S店批建撕開利益黑洞
2011年5月,一場面對中央企業的審計,在審計署的統一部署下全面展開。中國第一汽車集團(以下簡稱一汽集團)位列審計範圍之中。按照異地審計原則,審計署西安特派辦承擔了此次審計任務。很快,一個由50多名審計人員組成的精幹隊伍開赴一汽集團總部所在地——長春。
一汽集團是國有重點大型企業,是我國汽車製造業的龍頭企業,被譽為“中國汽車工業搖籃”、“汽車行業共和國長子”,當時剛剛通過完善治理結構,建立了董事會機制,徐建一也因此轉任。此時的一汽集團,發展勢頭正盛。其屬下的一汽大眾汽車公司,由一汽集團和德國大眾、奧迪汽車股份公司、大眾汽車(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合資設立。由於與德資合作後,引進了高爾夫、奧迪Q5等諸多新款車型,一汽大眾的口碑快速飆升,銷售緊俏。這一年,一汽大眾“銷售數量”排名全國第二,但,標誌實際利潤的“銷售業績”已達到300多億元,名列首位,較排名第二的汽車品牌遙遙領先。企業效益好,職工福利自然就好,一汽大眾的工資、獎金是集團所有子公司中最高的,是整個集團職工最嚮往的地方。
面對如此體量超大、構架複雜、銷售火爆的大型央企,審計內容又要涵蓋公司治理、財務收支、自主建設、執行國家宏觀政策等諸多方面,審計工作應該從哪入手呢?紮實、細緻的審計前調查,成為此次審計的重中之重。
為佔領市場份額,各大汽車企業爭相推出新車型的同時,往往不惜鉅資投入市場行銷和廣告宣傳,“一汽大眾銷售公司也是如此”。從蒐集到的大量資訊中,審計人員敏感地發現,各項行銷費用支出中,廣告費總額巨大、佔比最多,且增長迅速。2008年到2010年,該公司市場行銷和廣告投入以每年35%以上的幅度遞增。而根據以往審計工作經驗,廣告投入和設備採購、項目投資一樣,屬於貓膩較多、易出問題的環節。
審計人員注意到,近10年來,一汽公司生産的奧迪、高爾夫、捷達等各檔汽車持續旺銷,競爭優勢十分明顯。2011年前後,奧迪Q5、高爾夫等緊俏車型一直處於脫銷狀態,還出現了供不應求,客戶預付款後等待數月才能提車,甚至加價提車的情況。“這兩種車型,經銷商拿到的配車數量越多,通過加價銷售,獲取超額利潤的機會也就越多。”業內傳言甚廣,由於回報利潤可觀,但銷售網點佈局規劃有限,4S建店許可一證難求。即使擁有足夠的土地、廠房、流動資金和維修工人,達到建店的標準化要求,想要拿到一個奧迪、大眾品牌的經銷權,也就是4S店建店的機會,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人私下和我們説,至少需要1500萬元公關費用,很多人都會從中得到好處。”審計人員向記者介紹道。而且,走訪過程中審計人員看到,在一汽大眾銷售公司的部分領導幹部的辦公室裏隨意堆放著各式各樣價格不菲的禮品、紀念品,這些禮品、紀念品均來自各地的汽車經銷商和廣告代理商,或郵寄送達,或自己送到府。
鉅額行銷,廣告招商,店面批建,以及暢銷車型的分配等等“實權”由誰掌握?會不會有人以此收受回扣、賄賂謀利?審計突破口能否從這兩項入手?
審計組碰頭會上,意見出現了分歧。有些同志認為應當採取必要程式,對這兩項可能存在的問題深入核查,挖掘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的線索。也有同志提出,這種想法雖好,但審計手段畢竟有限,即使有幕後利益輸送關係,也很難查實並取得證據。況且廣告投入雖總數巨大,筆數卻非常多,利益分散,很有可能會大海撈針、枉費功夫,不如把重點放在同樣易出現問題的重點項目建設和改造上。
經過反覆討論、研究和論證,審計組最終決定“去啃這塊硬骨頭”,將突破重點鎖定在“廣告投入”和“4S店批建”這兩個關鍵環節。
備註“生日快樂”“中秋快樂”字樣款項令人生疑,貪腐大案初現冰山一角
在審計組辦公的偌大會議室裏,公司歷年來的賬本、業務憑證、會議記錄堆得滿滿噹噹,加上電腦裏的財務數據、業務資料,審計組面前資料浩繁複雜。
每年,僅為一汽大眾銷售公司提供行銷策劃、媒體公關和廣告代理服務的廣告公司就有20多家。對它們全部進行審計和延伸調查?顯然不可能。那到底該從哪家公司入手?
經過連續兩周的加班加點分析資料,審計人員梳理出了一些頭緒和疑點:按2008年至2010年間,與一汽大眾銷售公司簽訂合同金額的大小,及各廣告公司每年業務量的增幅排序,選出3年間業務量靠前,且增長迅速的3家。在查詢工商登記情況時,審計人員有了驚奇的發現。3家公司雖分別設立在北京和廣州,卻均為某集團的下屬子公司,3年間分別從一汽大眾銷售公司結算1.19億元、1.92億元、2.66億元,金額相當可觀,且年均增幅均超過60%。迅速追查中審計人員發現,3家公司在收到一汽大眾銷售公司的廣告款後,將相當一部分以“學費”“生日快樂”“中秋快樂”等名義支付給包括靜國松在內的一汽大眾銷售公司多名人員。“這是明顯的資金回流鏈條!”審計人員敏感地推斷。
進一步的調查結果更是驚人,上述3家公司支付給靜國松的資金雖然僅為8.5萬元,但靜國松本人僅在北京的銀行存款資金往來就數額巨大。靜國松,這位長期掌控一汽大眾銷售網路的實權派人物成為聚焦的重點。
1972年出生的靜國松,在一汽集團堪稱風雲人物。能力強、作風硬、業績突出,為高層賞識。他是一汽子弟,成長于一汽,從一汽的普通銷售人員入職,一路打拼,2006年因成功促銷寶來汽車,挑起車市價格大戰而一炮走紅,並逐步成長為銷售公司副總經理,主管大眾品牌汽車銷售計劃,是一汽集團高管崗位新星、標兵式人物。審計時,靜國松剛剛被提拔任命為高級經理,職業生涯正順風順水。
靜國松收到的款項來自全國各地,付款人大多是一汽大眾經銷商的相關人員。在諸多款項中,北京某經銷商的資金量最大,而恰恰是這家經銷商,在全國數百家經銷商中進銷貨量排名遙遙領先。
種種猜測和疑點,將收受鉅額賄賂的重大嫌疑推向靜國松。根據審計部門提供的線索,有關部門對靜國松進行了進一步查處。
權錢交易有恃無恐,“打麻將未帶錢”都成為索賄理由
經過更深層次的調查、取證,2013年12月24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靜國松涉嫌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一案作出終審判決。在長達28頁的刑事裁定書中,查明的靜國松受賄事實多達67項,受賄款物折合人民幣近9000萬元,其中索賄近500萬元。另有近1500萬元,靜國松不能説明其合法來源。
綜觀審判查明的犯罪事實,靜國松權力畸大、膽大無忌、貪慾不止、手段多樣。
作為一汽大眾銷售公司副總經理,靜國松權力尋租的範圍涉及之廣令人吃驚:從審批配車、廣告承攬、加入一汽銷售網路,到店面批建、出國考察、拉托融資、辦理貨款,無所不包。辦公室、洗浴中心、地下停車場、機場、酒店、咖啡館,都成靜國松收受賄賂的由頭。
除現金外,牧馬人、大切諾基、別克昂克雷越野車,存入賄款的銀行卡,轉賬匯款等都是靜國松受賄的方式。家人生病去世、購買房屋、裝修、添置用車,甚至急需用錢借款都可以作為靜國松收錢的通常理由。單筆賄款中,數額大的有490萬元,最少的也有兩萬元。僅其母親病重期間,就有多人送去20萬、10萬、兩萬元不等的多筆現金。弟弟病重時,長春市某經銷商一次性付款42萬元。
在眾多行賄者當中,北京某經銷商行賄金額高達3300多萬元,此外還有美元、澳元、歐元和名貴手錶。作為交換,靜國松在車輛資源分配、促銷車型配置、提車銷售、推薦大用戶、經銷商入網審批、經銷商股權並購等方面對該公司鼎力相助。北京某經銷商在支付給靜國松100萬元現金後不久,二手車項目申請獲得批准。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
不僅收受賄賂,貪慾不斷膨脹的靜國松還利用手中執掌的車輛資源分配、退市車型買斷權力多次以“處理費用”、“墊付購車款”,甚至“打麻將未帶錢”等名義主動伸手,大肆索賄。靜國松曾多次索取、收受北京某經銷商賄賂款290多萬元,此外還有價值130多萬元的汽車3輛。母親生病,收該公司20萬元,母親去世再收兩萬元。2011年,乾脆以借用為由,索取20萬元。靜國松還將自己在香港購買名貴手錶的發票傳真給某經銷商,要求其處理相關費用,對方立即付款20萬元。靜國松還要求經銷商將自己親屬的欠款回收權轉至自己名下,並收回款項據為己有。
長期置身汽車行業,靜國松以車換車、以車倒車,賺取差價的技法可謂高超,“變戲法”似地為自己套取了不少利益。2002年,北京某經銷商以19萬元購買1輛寶來車作為試駕車,後向一汽大眾銷售公司出租。此後,靜國松將該車作價12萬元,向經銷商置換1輛奧迪A4轎車,並在隨後不斷通過經銷商置換成新款奧迪轎車。直至案發,已置換成1輛新奧迪A5,累計形成的37.95萬元,靜國松始終沒有支付。
2012年11月15日,靜國松被刑事拘留;兩周後,被逮捕。2013年12月24日,靜國松涉嫌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一案審理終結。
審判機關認定,靜國松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核準以受賄罪判處靜國松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以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國企肌體健康須內外兼治,多部門配合是懲治貪腐有效路徑
由審計署挖出的一汽大眾銷售公司貪腐線索,在隨後幾年間進一步發酵。
4年間,反腐風暴持續波及一汽集團。緊隨靜國松落馬的,還有包括副總經濟師周勇江、副總經理安德武、銷售公司總經理李武、副總經理石濤在內的多名高管,或鋃鐺入獄,或被立案調查。
今年3月15日,一汽集團“掌門人”——董事長、黨委書記徐建一亦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引發這一系列地震的“靜國松案”,堪稱近些年治理企業商業賄賂、打擊經濟犯罪的典型案例。有監察部辦案人員評價:此案的查處,在一汽集團最高管理層震動很大,對一汽集團採取有利、有效措施,加強行銷業務、組織人事和廉潔從業管理,加強企業制度建設,起到重要的助推作用。
“一把手權力過大,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失效,是造成此類大型國企貪腐案的直接成因。”有關專家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歸根結底,所有貪腐問題都因為對權力的約束和監督缺失。“約束”來自內部,需要健全的管理制度;“監督”既來自企業內部的控制機制,也來自外部的監管,包括上級企業和主管部門。
大型國企,無一不擁有豐厚的優質資源,在市場中佔據舉足輕重的地位。這些不完全由市場決定,但無論是對內部管理人員,還是面對外部需求,這種資源的誘惑力不言而喻。
有關專家表示,內部約束——國企內部,優質資源由少數管理者控制、調配和使用,一旦沒有健全的制度,靠個人約束肯定不行。健全的內部管理體系,應該是“分權”,而後依據規章制度,實現權力之間的相互制約,才能降低違規犯罪的可能性。
他認為,目前存在的普遍問題,就是很多國企雖有完善的規章制度,但在執行中卻形同虛設、流於形式,有的政策執行只對下、不對上,出現規則執行的“灰色地帶”;有的高層管理者或一權獨大,或伸手過長,導致權力過於集中,如果外部監管再跟不上,重大的貪腐就會趁機滋生。
據他介紹,外部監督——從現有體制上,中央紀委、監察部、審計署、巡視組等不同的監督主體,分別依據各自的監督職能從不同角度履行防範和治理腐敗的職責。近幾年,各部門不斷加大反腐力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成效顯著。
他説,“內部約束”和“外部監管”必須同時加強。因為純粹的外部監督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就像一個人,天天去醫院看病,也不能保證身體內部的絕對健康。”但“外部監管”最終也是為了促進內部的有效約束。
他認為,根據“依法治國”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要求,一個更加全面、有效的監督網路也正在我國逐步構建完善,包括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在內的多種方式,正在共同構建一個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的監督體系,科學有效地對權力運作進行制約和監督,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