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回應"APEC期間闖限行車輛罰3千":係誤讀
- 發佈時間:2014-11-04 09:48:00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晶
從北京市環保局獲悉:部分媒體和網路上流傳的“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期間,闖限行將被環保部門處罰三千”的説法為誤讀。
為保障亞太經合組織(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舉行,北京市對機動車採取“單雙號限行”的臨時交通管理措施。日前有北京市媒體報道:“限行期間,市交管局和市環保局會對闖限行車輛進行處罰。其中,交管部門……處以100元罰款,不扣分;而環保部門按照規定可給予高限3000元處罰”。
北京市環保局3日下午表示:該説法有誤。闖限行行為處罰權屬於交管部門,環保部門的處罰主要針對機動車尾氣排放超標行為。
在今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中,對於機動車所有者或者使用者處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是針對在用機動車排放污染物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情形。該條例相關條款規定,北京市的在用機動車應當符合本市機動車排放標準,並定期進行排放污染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核發環保、安全檢測合格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