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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城市密集執行階梯水價 部分地方漲逾70%

  • 發佈時間:2015-04-22 08:25:00  來源:新華網  作者:楊毅沉 關桂峰 郭強  責任編輯:吳起龍

  國務院日前發佈了被稱為“水十條”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其中明確提出加快水價改革。縣級及以上城市應于2015年底前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具備條件的建制鎮也要積極推進。

    “新華視點”記者了解到,今年4月到5月期間,烏魯木齊、濟南、張家口、衡水、廊坊、信陽等北方水資源並不豐富的城市,均開始密集執行階梯水價調整,水價上漲成為普遍現象,有的地方綜合平均水價上漲超過70%。

  隨著“水十條”的落地,水價改革將走向何方?

  焦點一:水價改革是否意味將普遍漲價?

  近年來,北京、上海、杭州、南昌等不少城市已執行階梯水價政策。記者調查發現,大部分城市執行階梯水價後,綜合平均水價出現上漲。同時,保障居民基本用水的第一階梯水價,也高出原來的標準。

  北京于2014年執行階梯水價,由每立方米4元調整為一、二、三階梯分別為4.95元、7元、9元;杭州由每立方米1.85元調整為2.9元、3.85元、6.7元;南昌由每立方米1.18元調整為1.58元、2.37元、4.74元;今年4月烏魯木齊執行階梯水價後,綜合平均水價將達每立方米2.34元,漲幅72.06%。

  記者發現,只有少數城市執行階梯水價後第一階梯價格沒有上漲。其中,河北承德市一階梯水價維持此前的每立方米2.75元,但三階梯水價達到8.25元。

  第一階梯水價較原來價格上漲,意味著所有居民用水成本都上升了。這對百姓生活有多大影響?有專家表示,水費支出在國內城市居民生活支出中約佔1%,漲價後,雖然絕對支出有所增加,但佔比不會明顯提升。而且,據記者統計,大部分城市的階梯水價政策中一階段用水量都能覆蓋80%以上的居民。

  儘管價格普漲,但一些城市表示漲價後的價格依然低於成本價。去年北京調價時,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公佈北京總的用水成本為每立方米6.38元,調價後一階梯每立方米4.95元的價格仍無法覆蓋成本。

  與此同時,水價組成部分的水資源費,不少城市目前收取的標準都低於2013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的水資源費徵收標準。“如果一些北方城市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徵收水資源費,每立方米水價還會提高至少兩元。”一位水資源專家説,“國家要求北京、天津對地下水水資源費的平均徵收標準是每立方米4元,但北京目前的徵收標準是1.57元。”

  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認為,由於近年來我國供水成本、污水處理需求、污泥處置成本都在增加,再加上我國資源型産品價格改革和國有供排水企業改革的要求,使得國內水價上漲。隨著水資源緊缺程度加劇,水務産品或服務價格還有上漲的趨勢。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委員李素芳此前表示,水價改革符合資源性價格産品的價格改革要求,未來將加快反映市場供求、資源需求程度、生態環境成本的價格改革。

  焦點二:價格調整應採取何種路徑?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等有關規定,水價調整需要召開聽證會,公示調價思路和相關價格成本。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對階梯水價政策提出的“保基本”要求,基本用水量原則上按覆蓋80%居民家庭用戶的用水量來確定。北京市為減少水價調整給居民生活帶來的影響,將這個比例擴大到85%以上。

  除了儘量減少水價調整給居民生活帶來影響的原則,有關部門還必須結合供排水成本監審,制定調價方案。不過,記者發現,雖然大部分供排水企業成本都得以公示,但一些企業的性質受到質疑,一些企業成本的透明程度無法令人滿意。如負責南昌供水的江西洪城水業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是A股上市公司,如何平衡此類企業對經濟利益的追求和對公益服務事業的保障,長期以來爭議不斷。

  南昌市節水辦副主任卓鴻飛説:“現在民眾對水價上漲懷有抵觸情緒的重要原因就是供水成本不透明,水價形成機制不完善,往往沒有經過充分聽證。水價中又包含了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等,這些錢也由供水公司收取,其用途卻不公開,自然會讓人認為是進了他們的口袋。”他建議,對於調價後的收入應加強監管,明確企業不得擅自分配使用調價收入。

  記者了解到,目前,各地聽證會的成本監審基本都是政府説了算,很少引進第三方審計機構對個別企業和全行業成本和績效進行監審。傅濤説,各地應借水價成本公開的機會,形成一套基於行業的績效管理辦法。

  焦點三:水價調整能否帶來水質和服務的提升?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沈大軍説,現在很多用戶反映水質不好,水價調整以後是否可以改善或解決這個問題,讓老百姓滿意,讓老百姓切實感受到水價調整帶來的好處,也是水價調整的目標之一。

  專家認為,“水十條”提出的水價改革,是為了建立能夠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修復費用的價格與收費政策,也是籌集治污資金的重要手段。不少居民關心的是水價裏包含的各項費用是否真正用到了實處。

  目前,國內水源地原水品質不容樂觀。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表示,“水十條”要求政府把水源地的水質、自來水廠的水質再加上家裏水龍頭的水質分階段地向社會公開,這將倒逼政府增加水源地保護和應急水源建設投入。

  與此同時,多年來政府在自來水設施和管網建設上欠賬不少,不少城市的老舊小區管線“跑、冒、滴、漏”嚴重,也給階梯水價的意義打了折扣,這也需要付出更多成本進行維護。

  記者在2014年北京市發改委公示的北京市自來水集團數據發現,在20.47億元的生産成本中,不含人工成本和折舊費用,涉及直接提高水質和管網建設水準的成本僅佔不到三成。

  傅濤認為,目前我國水質監管存在體制性缺位,服務監管也有待加強,這也是這幾年多地發生公共用水安全事件的原因之一。“建議政府財政專項列支,集中完成水錶改造和管網更新投資,為階梯水價解壓。同時加強保障用水安全、提升用水品質和服務。”

  焦點四:水價改革能否促進節水?

  階梯水價的基本特點是用的越多水價越貴。記者發現,在絕大部分城市的水價調整聽證會上,政府主管部門都提到,依靠執行階梯水價激勵全民節水。

  水利部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黃河説,實施階梯水價確實能夠有效促進社會的節水意識和節水行為。

  記者從江西洪城水業公司了解到,在南昌實行階梯水價後的首個夏季用水高峰期,南昌市“一戶一表”居民月均用水量為10.02噸,與上年同期下降了1.05噸,月平均用水量下降10.5%。江西洪城水業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從數據來看,每月用水超過30噸的家庭僅佔居民總數的0.71%,“這説明,通過價格調控,居民節水意識確有提高。”

  不過,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院長馬中認為,水價提高對節約水資源的意義,對不同的用戶有不同的含義。馬中説,居民用水在所有用水戶中佔比最小,中國一年用6000億噸水,60%是農業用水,25%是工業用水,居民用水僅為百分之十幾。對居民用水而言,提高水價對水資源節約的影響有限,更大意義上是促進大家的節水意識。

  記者採訪的一些居民認為,對超量用水甚至可以實行懲罰性收費。去年北京水價調整聽證會上,在順義區社區工作的田怡説,“我做了很多調查,發現小區裏沒有一個家庭一年用水量達到階段三的標準。如果達到這個量絕對屬於浪費用水了,這樣的用水量15塊錢一噸都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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