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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興多家餐館仍設最低消費 消費者擔心難執行

  • 發佈時間:2014-11-13 08:21:00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王俊峰 譚笑  責任編輯:孫業文

  外出就餐時,消費者經常會遇到餐館的“最低消費”,然而從11月1日起,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佈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開始施行,其中明確規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違者最高可處3萬元罰款。

  新規出臺後效果如何?近日,新興視窗記者走訪本縣十多家餐館後了解到,在使用包廂時,最低消費的要求仍然存在,並且市民擔心會遭遇變相加價。

  包廂仍設最低消費

  11月6日-7日,記者來到位於新州大道旁的一家西餐廳,剛就餐完畢的劉先生告訴記者,一開始他們覺得大廳環境嘈雜,希望能換個包廂,但是卻得知包廂裏都有最低消費,只能放棄。

  隨後,記者以顧客的身份到前臺詢問。服務人員告訴記者,餐廳包廂有大小之分,最低消費額度從200元到300元不等,達不到額度就無法使用包廂,另外如果自帶酒水還需交納30元服務費。

  連續兩天,記者走訪十多家餐飲店後發現,在大廳就餐沒有了最低消費,但是半數以上的餐館仍將其設在包廂中。當記者問起這些商家是否知道新規定時,大多數都表示“不清楚”。

  市民普遍認為,最低消費的要求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增加了不必要的支出,還可能會造成浪費。馮小姐便告訴記者:“上次我和兩個朋友一起吃飯,吃完後卻被告知每桌至少要消費300元以上,由於我們的消費數額不夠,只能又叫了些肉菜。”

  消費者擔心難執行

  記者在多家餐館隨機採訪了十幾位消費者,絕大多數都表示遇到過“最低消費”、“不允許自帶酒水”等霸王條款,這已經是不成文的行規。市民在對《辦法》叫好之餘也不乏擔憂,其中王先生便認為,新規定有利於維護消費者的利益,但是就怕雷聲大雨點小,落實起來並不容易。

  此外市民李先生説,一些餐廳雖然取消了最低消費,但是又出現了變相加價的情況,比如增加服務費、茶水費等。他表示消費者很反感這種行為,但是面對商家不斷變化的花樣,卻沒有什麼辦法。

  也有經營者表達了自己的苦衷,“包廂裏面環境好,服務週到,但是成本也更高,因此消費水準應該不一樣,要不然我們只有虧損。”對於取消最低消費這一禁令,某餐廳負責人直言,他們並非一味抵制,但考慮到經營效益,確實難以執行。

  在採訪中不少市民都表示,《辦法》有利於規範餐飲市場,讓消費者對原本無可奈何的事情有了抵制依據,不過效果如何還要看執行情況。他們希望餐飲行業能夠按照有關規定,自覺取消“最低消費”,也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實地調查,及時查處違法行為。

  今後再次遇到最低消費的要求怎麼辦?記者諮詢"12315"熱線得知,消費者可保留所有證據,包括發票、菜品小票、錄音等,同時撥打商務投訴熱線"12312"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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