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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華李金鬥涉嫌虛假廣告 內容涉及收藏醫藥保健

  • 發佈時間:2015-09-28 07:34:53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金瀟

  侯耀華李金鬥涉嫌虛假宣傳

  

侯耀華李金鬥涉嫌虛假廣告宣傳

  

侯耀華李金鬥涉嫌虛假廣告宣傳

  

侯耀華李金鬥涉嫌虛假廣告宣傳

  

國家工商總局公佈2015年涉嫌違反《廣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

  9月1日,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廣告法》正式實施了,日前,國家工商總局公佈了2015年涉嫌違反《廣告法》的十大典型案例。國家工商總局提醒消費者,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了違反廣告法的案件,請及時舉報。

  案例1

  虎符兵印大閱兵紀念寶璽

  廣告中説:這九尊虎頭寶璽都是由中國知名的九種玉製作的,其中説有一種和田老坑玉,總共加在一起是7.5公斤,有巨大的升值空間,趕到大閱兵,現在我們白送。這種類天上掉餡餅的事本身就不可能的。

  另外這個廣告,有很多的涉嫌違法的語言,特別這個事情是一個虛構的事情,説有10尊免費送,誰打進去就給誰,其實你打過去一個電話,他天天追著你問,啥時候要。免費的背後是一個工本費交5000塊錢。

  案例2

  十大傳世名畫

  案件當事人河北信超企業管理諮詢公司製作、發佈“國寶十絕——中國十大傳世名畫”的廣告,自行或委託廣告代理,在多地電視媒體進行發佈。其內容含有利用虛構的“由國際收藏家協會監製”、“限量發行”“中國夢文化惠民工程”誇大該書畫為收藏品且具有較大升值空間,且宣稱其書畫是“免費贈送”消費者的事實。

  利用知名藝人侯耀華等人員進行涉嫌虛假宣傳,提升自身産品影響力(見圖1)。經工商部門調查核實,所謂的“傳世名畫”只是浙江某工藝品廠生産的絲綢制印刷品。其行為誤導消費者並進行虛假宣傳。

  案例3

  十二幅書畫真跡大全套

  廣告宣稱所銷售的是中國十二位書畫大師傳人或再傳弟子的作品真跡,是一次收藏可能創造升值千百倍,甚至是下一個億萬富翁。並有文化部頒布的“潤格”價為證,十二幅作品免費贈送,只收取裝裱費。

  經工商部門調查,所謂“大師傳人或再傳弟子”,只是説被某某大師指點過,或者聽過某某大師的課,或者自認為與某某大師的藝術風格接近,甚至只是與某某大師及其家人合過影、吃過飯。文化部並未頒布“潤格”價,屬於內容涉嫌虛假,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案例4

  金鬥尋寶

  該廣告(見圖2)中使用絕對化用語:中國最有價值的五大文玩投資手串套組;中國第一套最昂貴的紅木手串大全;世界前幾位的頂級材質;中國第一套正規發行帶有國家檢測手串套組。

  該廣告涉嫌虛假宣傳:免費贈送,僅收取報關稅及加工費1680元;虛構觀眾打進熱線電話搶購中國五大投資手串的場景;以中國木材與製品流通委員會和北京國博文物鑒定中心的名義,聯合推出放心收藏活動;將該手串套組與2014年奇楠沉香制手串及2012年香港泰瓏手串拍賣價格作不科學的比較,暗示該手串升值空間大。

  該廣告還宣傳治療疾病作用,稱該手串套組中的紫檀對於嘔吐和氣喘等病症有一定的幫助。

  案例5

  五套人民幣收藏

  廣告中含有虛假內容,廣告誤導消費者購買,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案例6

  陳老師泄油瘦身湯

  該廣告中出現的“已經有幾萬人喝陳老師泄油瘦身湯瘦下來了”“不到一個月,一般人都達到理想體重,體重200多斤的,3個月內也能擁有標準的好身材”等內容,使用數據無法證明真實、準確,未表明出處。

  該廣告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條“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應當真實、準確,並表明出處”的規定,屬於廣告使用數據未表明出處的違法行為。同時使用消費者的名義或者形象做證明,違反了《食品廣告發佈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

  案例7

  一碗泄油瘦身湯

  該廣告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條“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應當真實、準確,並表明出處”的規定,屬於廣告使用數據未表明出處的違法行為。同時使用消費者的名義或者形象做證明,違反了《食品廣告發佈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

  案例8

  鄭多燕減肥晚餐

  “鄭多燕營養晚餐”是普通食品,生産許可證號為:QS440106015152(見圖3)。廣告中均出現“用鄭多燕減肥晚餐,保證讓你瘦下來,不節食,不運動,躺著就能讓你瘦,不腹瀉,不反胃 沒有一例副作用,鄭多燕減肥晚餐1周減掉10斤油30天狂甩一身肉,只要一個月,保證讓你瘦下來。3大瘦身新突破:一是7天斷肥根;二是15天排肥油;三是終身不反彈”等內容,使用數據無法證明真實、準確,且未表明出處。該廣告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條。

  案例9

  冬蟲夏草膠囊

  該廣告出現了與藥品相混淆的廣告用語,宣稱具有治療作用,涉及疾病預防及治療功效,並出現醫生、醫療機構的名義和形象,使用專家、消費者作證明。

  案例10

  舒尼邇滴耳油

  該廣告中宣稱“老年性耳聾、噪音性耳聾、神經性耳聾……”如果使用了該産品就會“交流無障礙,聽力恢復得和正常人一樣了”,同時使用患者形象作證明。涉嫌違反廣告法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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