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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買玉器未看鑒定:高價買玻璃挂件

  • 發佈時間:2015-06-09 13:58:00  來源:寧夏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謝淩宇

  6月8日,石嘴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大武口區分局遊藝街市場監督管理所成功調解了一起消費糾紛投訴,為消費者余先生挽回經濟損失2.7萬元。

  今年2月10日,石嘴山市市民余先生花1.7萬元從某玉器專營店購買了一件和田白玉的挂件,愛不釋手,每日把玩。余先生的愛人提醒説這麼貴的玉器應該有鑒定書,余先生將購買玉器的相關手續翻找出來看,發現鑒定書上竟然寫的是玻璃挂件。余先生急忙找到商家尋求解決方法,商家一是以余先生購買時不看清鑒定書為由不予退貨,二是以老闆長期不在為由拖延解決的時間。無奈,余先生將此事投訴到12315。

  市場監督部門接到投訴後,發現商家向消費者出示的發票上寫著“白玉挂件”,而挂件的鑒定書確實寫著玻璃挂件。聯繫商家得知,廠家在出廠時將此挂件混在了玉器中,商家驗貨時也沒注意,而在銷售時消費者也沒注意查驗鑒定書的內容。6月3日,遊藝街市場監督管理所將買賣雙方聯繫到一起,指出了雙方都存在錯誤,商家當面向余先生道歉,並承諾以挂件貨值1.5倍即2.7萬元的價格,讓余先生在其店內重新選擇挂件。余先生也表示自己沒有把好驗貨關,同意了商家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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