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檢查捏造散佈藥品漲價資訊等違法行為
- 發佈時間:2015-05-07 10:28: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金瀟
中新網5月7日電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消息,為規範藥品市場價格行為,維護藥品市場價格秩序,保障藥品價格改革順利實施,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在印發藥品價格改革方案時同步下發通知,部署加強藥品市場價格行為監管。
通知強調,藥品價格涉及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藥品價格改革必須堅持放管結合,在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的同時,進一步強化醫藥費用和價格行為綜合監管,促進建立正常的市場競爭機制,引導藥品價格合理形成。
通知要求,一是立即組織開展為期半年的藥品價格專項檢查。檢查內容是藥品生産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等單位是否存在借藥品價格改革之機實施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行為。包括捏造散佈漲價資訊,哄抬價格,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藥品的行為;虛構原價、虛假標價、先提價再打折、誤導性價格標示、隱瞞價格附加條件等價格欺詐行為;集中採購入圍藥品擅自漲價或者變相漲價的行為;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機構和改革試點公立醫院不按規定執行藥品零差率政策的行為;公立醫療機構銷售藥品不按照規定執行藥品加價率政策的行為;藥品生産經營企業及醫療機構不按規定執行低價藥價格管理政策,突破低價藥日均費用標準的行為;政府定價藥品突破最高零售價格銷售的行為;不按規定執行明碼標價與收費公示制度的行為。檢查的重點是競爭不充分和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藥價格。
二是加大執法力度。對於哄抬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藥價格等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件,將依法從嚴處罰並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建立信用獎懲機制,把藥品價格違法行為列入價格誠信記錄,涉及藥品生産經營企業的嚴重違法行為,將根據相關規定列入藥品集中採購不良記錄。
三是加強藥品價格監測。將健全藥品價格監測體系,加快部門資訊共用,形成監測監管合力。當前的重點是做好競爭不充分藥品出廠(口岸)價格、實際購銷價格的監測和資訊發佈工作。對價格變動頻繁、變動幅度較大,或者與國際價格、同品種價格以及不同地區間價格存在較大差異的,將及時研究分析,必要時開展成本價格專項調查。
四是引導經營者自覺規範藥品價格行為。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提醒藥品經營者自主定價應當依法合規,指導經營者把握自主定價應當遵循的原則和規範,自覺維護藥品市場價格秩序。建立與相關行業協會的聯繫制度,引導經營者加強價格行為自律。加強藥品市場價格巡查,督促經營者落實藥品明碼標價和醫療服務收費公示制度。
五是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管機制。依託全國12358價格舉報管理資訊系統,鼓勵全社會共同參與規範藥品價格行為。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