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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提醒:切勿將“出境旅遊押金”轉入個人賬號

  • 發佈時間:2015-02-15 10:11:00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時習

  春節將至,不少消費者報團參與境外遊時,被要求收取不等金額的“出境旅遊押金”。專業人士建議,切勿將“出境旅遊押金”轉入個人賬號,謹防旅行社不按時返還押金等現象發生。

  據吉林省旅遊執法監察總隊相關人士介紹,近期在吉林省出境旅遊市場中曝出,旅行社向旅遊者收取不等金額的“出境旅遊押金”,行程結束後旅行社並未及時返還,引起遊客投訴。對此,建議消費者:

  第一,在與旅行社簽訂出境旅遊合同時,當旅行社要求提供出境旅遊擔保時,建議旅遊者與旅行社簽訂書面協議,明確旅遊擔保的形式、金額、用途、返還方式和時間等事宜;

  第二,旅行社要求提供出境旅遊擔保時,建議旅遊者與旅行社協商,儘量採用非現金形式提供出境旅遊擔保;

  第三,“出境旅遊押金”以現金形式擔保的遊客,建議採用銀行、遊客、旅行社三方共管的形式,切勿將“出境旅遊押金”轉入個人賬號;

  第四,請旅遊者選擇已與銀行開辦“出境旅遊押金”託管業務的旅行社報名出遊,控制“出境旅遊押金”損失風險。

  此外,如發生旅行社逾期未返還“出境旅遊押金”的情況,旅遊者不要拖延,應及時報旅遊執法監察機構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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