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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購物亂象橫生 “100%棉”含量僅43.4%

  • 發佈時間:2015-01-09 09:20:00  來源:今日早報  作者:祝瑤 馬傑  責任編輯:時習

  省消保委曝光電視購物亂象

  “100%棉”真實含量僅43.4%

  “高品質”蠶絲“一拉就斷”

  比較實驗14個批次,不符合率高達92.9%

  □本報記者 祝瑤 通訊員 馬傑

  在導購員誇張的表情、浮誇的語調之下,看似“賠本賺吆喝”的電視購物商品,在“手快有手慢無”的緊張氣氛下,不少人看得怦然心動。然而,消費者收到手的商品是否有如電視購物上所説的“物美價廉”呢?

  近期,省消保委委託國家紡織服裝商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浙江),在浙江省、杭州市幾大電視頻道的“空中超市”、“空中大賣場”、“愛尚生活”等3個電視購物平臺上隨機購買了7組14批次紡織品、服裝類商品。通過比較試驗發現,檢測商品的符合率僅為7.1%,不符合率高達92.9%。

  100%“蠶絲被”竟是纖維製品下腳料做的

  “由於電視購物模式的特殊性,消費者一般不能現場親眼見到商品,只能通過電視廣告來了解,等到貨使用後,才會發現真實離自己很遠。” 浙江省消保委秘書長崔礪金錶示,針對3個電視購物平臺隨機購買的14個批次進行消費比較試驗,不符合13批次,符合1批次,其中,冬季消費者使用頻繁的羽絨類産品羽絨服、羽絨被以及內衣産品,不符合率高達100%。

  來自浙江省紡織測試研究院的工程師沈曄昨天在現場展示採購于電視購物欄目“空中超市”的瑞希奇頓男士休閒內衣套。在電視購物欄目中,這款來自寧波市鄞州豐永安貿易有限公司的男士內衣,對外標稱是“纖維含量為100%棉”。沈曄表示,“通過實測結果發現,棉含量最少一批是43.4%,最多的一批也只有70.3%,剩下的成分是聚酯纖維和粘纖。”

  為了區分純棉和化纖,工程師還現場點火實驗,純棉材質易燃,一下子就燒成了灰白色粉末,無顆粒感。帶有化纖成分的材質,點火後立即捲曲,燃燒後發硬。

  另一款購自“愛尚生活”欄目的“來賚”蠶絲被,其商品標注“蠶絲100%”,但通過實際檢測,其含有“桑蠶絲(短絲綿):90.1%、其他纖維:9.9%”。沈曄告訴記者,好的蠶絲色澤光潔、柔和,而標稱上海來賚紡織品有限公司的“來賚”四季蠶絲被,雖然執行標準GB/T24252-2009,安全類別為C類,等級為一等品,但蠶絲不但發黃,還夾雜線頭與雜質。

  “原料實測結果為纖維製品下腳料或其再加工纖維,一拉就斷。”沈曄表示,依據商品明示GB/T24252-2009商品標準,纖維製品下腳料或其再加工纖維不得作為加工生活用絮用纖維製品的原料,判為不符合。

  不符合率高達92.9%,電視購物亂象橫生

  通過本次比較試驗,電視購物紡織品、服裝樣本不符合率高達92.9%,不符合的項目主要集中在使用説明(標識)、纖維含量和織物斷裂強力等。記者了解到,纖維含量的不符合率佔總批次的50%,例如,“空中大賣場”欄目的“慕彩”全棉四件套組,商品標識中的纖維含量缺項,其耐酸、鹼色牢度實測結果均低於標準要求。

  面對電視購物存在廣告誇大其詞、顧客驗貨受限、商品品質缺陷、售後服務不足等亂象,省消保委坦言,由於對電視購物欄目中供應商的商品審核過於簡單,不考慮供應商的資質和相關商品的品質問題,一些無廠名、廠址、無商品安全類別、無纖維含量及成分的“三無”商品也能在電視購物頻道中出現,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別看都是‘成本價’、‘跳樓價’,但事實上相同檔次的商品,反倒是電視購物的商品成本較低廉、售價卻偏高。”據業內人士介紹,一般商品的成本是銷售價的10%,電視臺和購物欄目的宣傳費各約佔銷售價的15%。電視購物欄目和供貨商為了追求暴利採用壟斷定價方法,市場上很難找到此類商品,也沒有可比性。

  崔礪金錶示,“購買了這樣的商品,消費者不知道經營者是誰,唯一對應的商品資訊只有電視購物欄目400開頭的諮詢服務電話,一旦出現品質、售後問題,消費者找不到經營主體,無法有效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另外,為了規避風險,購物公司往往採取公司地址和發貨地址分離的措施,隱匿真實的辦公地點。一旦出現大規模消費者投訴、索賠等維權情況,購物公司就採取登出公司等手段,溜之大吉。”

  省消保委建議,消費者應多加留意吊牌上應有商標、中文廠名、廠址、商品名稱、商品執行標準號、商品品質等級、安全技術類別等標誌。“查看商品的品質狀況,一般服裝品質劃分為優等品、一等品、符合品。選擇優質的商品,安全系數會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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