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名牌”屢上“黑名單” 違法成本低成主因
- 發佈時間:2014-11-28 01:00:4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謝淩宇
動輒數千元、上萬元的國際名牌服裝居然還會有品質問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新公佈的2014年第二季度流通領域快時尚服裝品質抽檢結果顯示,65批次不合格産品中,多款“國際名牌”赫然在列。
為什麼在各地質監部門相繼公佈的服裝品質“黑名單”中,國際知名品牌頻頻上榜?專家認為,處罰力度偏弱,違法成本低,是一些企業“無所畏懼”的原因。
阿瑪尼、寶姿均上了品質“黑名單”
阿瑪尼的一款連衣裙,耐濕摩擦色牢度不達標;寶姿的兩款連衣裙,纖維含量不合格;馬莎的襯衫和褲子,出現紕裂等多項問題。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新公佈的今年第二季度服裝品質抽檢結果當中,CC&DD、ELLE HOMME、Etam、Ralph Lauren等“國際知名品牌”也均因各類品質問題而“榜上有名”。
上海查處的案例並非個例,各地每年都會相繼公佈市場質檢結果。最近數月北京市工商局就對流通領域的服裝産品進行了多批次的品質抽檢,無印良品、ZARA、H&M、Polo Ralph Lauren、FNRN、VERO MODA、班尼路、紀梵希、迪士尼等國際品牌都曾“上榜”。今年6月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也公佈了16款不合格童裝品牌,HELLO KITTY、ELLE、迪士尼、阿迪達斯等均有上榜。
國際名牌的品質問題已頻頻敲響警鐘。據浙江省監管部門介紹,在國外品牌服裝中,南韓服裝品質問題較多。浙江省工商局2013年上半年抽檢的12個品牌20個批次南韓品牌服裝中,合格率僅45%,PAW IN PAW、LAND KIDS等品牌均“榜上有名”;2012年針對南韓進口服裝抽檢的合格率也僅為50%。
從紡織到成衣 多環節引發品質安全問題
這些深得國內消費者信賴的“名牌”服裝頻頻曝光“品質門”事件,究竟是那些環節出了問題呢?
從各地工商質檢部門的抽查情況來看,服裝品質問題主要包括甲醛超標、PH值超標、色牢度問題、纖維含量不達標等。記者調查發現,從紡織、印染到成衣加工、銷售等環節,都存在服裝品質問題産生的漏洞。
——印染環節是化學問題“多發地”。杭州一家化工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甲醛超標、PH值不達標等問題,一般都是出在産業鏈中游的印染環節。“染料全部都是化學物質,而為了加速染色,印染企業還會使用含有甲醛的助劑,這應當是服裝甲醛超標的主要來源。”
——服裝標簽做手腳。“成衣生産企業會根據自身品牌的級別購進不同品質的布料,這些國際知名品牌服裝的布料品質理應是最好的。”一位不願具名的服裝銷售人員表示,然而,為了節省成本,在貼牌的過程當中,企業在服裝成分的標簽上做些手腳,是常有的事。
——在銷售環節,一些品牌企業“明修棧道,暗度陳倉”。記者調查了解到,品牌服裝在進駐大型商場之前,還要經過嚴格的檢測。“一些品牌企業在進駐商場之前送檢的都是合格品,但是在進駐之後為了增加利潤,就未必能保證銷售的都是送檢品品質了。”一位銷售人員如是説。
服裝安全雖不如食品安全危害那樣來的直接,引人關注,但服裝品質問題對人體健康的危害也依然嚴重,可以説是“慢性殺手”。據業內人士介紹,PH值超標、色牢度不達標,容易引起一些致敏致癌的染料、重金屬離子等被人體吸收,從而對人體健康安全構成危害。而甲醛可以通過飲食、呼吸甚至皮膚接觸的形式進入人體,危害皮膚、黏膜等。
加強懲罰力度 建立誠信體系
為什麼一些國際知名品牌頻頻上“黑名單”?專家認為,處罰力度弱,違法成本低,是一些企業“無所畏懼”的原因。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成員、北京市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鋼告訴記者,依據現行的《産品品質法》,對違法違規企業僅處以貨值3倍以下罰款,處罰力度過低,而且操作上仍有較大的彈性空間。“而當前實施的《産品品質法》整體框架也是1993年制定的版本,20多年過去了,一些條款和處罰力度已經不能滿足市場經濟發展的需求。”
此外,依據最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購買到不合格産品,主要的處罰措施就是退貨,對於有欺詐行為的,增加貨款3倍的懲罰性賠償。而據介紹,在美國,對於産品品質問題,律師會主動召集受害者進行集體訴訟,特別是因為“陪審團”制度的存在,違法企業可能將面臨“天價”的賠償;而在歐洲一些國家,相關的消費者保護組織有權力組織仲裁庭,以行業自律的形式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拒不履行義務的企業有可能面臨“市場禁入”的嚴懲。
業內專家認為,一引起國際著名品牌頻頻登陸“黑名單”,卻仍然在大型商場中廣受追捧,一方面是因為處罰力度偏弱,另一方面也表明國內消費者維權意識淡薄。多位年輕受訪者對記者表示,買到品質不合格的服裝,雖然心疼,但也不至於花費更多的財力精力去維權。
此外,儘管目前已經建立共用平臺,但是工商、質檢、財稅部門仍然各自為政,數據應用上還是“單打獨鬥”。“一家受到質檢部門查處的企業,在工商部門仍是信用A級。”浙江省質監局産品品質監督稽查處處長沈華清認為,應當建立統一的企業代碼和統一的“黑名單”制度,加強監管的“合奏”。
因此,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認為,加強懲罰力度很重要,但建立一個統一的誠信體系更迫切。為更方便商家、消費者等查閱,應根據商品類型建立相應的查詢機制。比如服裝,應依據服裝品牌建立查詢系統,消費者可以隨時查閱某一品牌的誠信狀況,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地消除“資訊不對稱”,對違法違規企業和廠家構成實質性的威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