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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宰客:一頓飯最少被宰一半 導遊拿6成回扣

  • 發佈時間:2014-10-13 09:18:21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謝淩宇

  

三亞2012年曾發生宰客事件,當地多次表態要改善旅遊環境。十一長假,央視財經《經濟半小時》記者在三亞進行了旅遊體驗,屢次被“宰”。就此,當地12日開會表示,啟動整治工作。

被曝旅遊宰客三亞再次整治

  三亞2012年曾發生宰客事件,當地多次表態要改善旅遊環境。十一長假,央視財經《經濟半小時》記者在三亞進行了旅遊體驗,屢次被“宰”。就此,當地12日開會表示,啟動整治工作。

  另據三亞市假日辦統計,國慶七天三亞共接待遊客53.49萬人次,同比增長22.82%。旅遊總收入18.68億元,同比增長22.98%。

  吃完後“説好的優惠呢”

  十一期間,三亞酒店門口常聚集著一群人,他們騎著摩托三輪車,不厭其煩地問從酒店出來的客人去不去吃飯、購物等,並且開的價格非常低。

  記者選了一輛三輪摩托車,司機承諾帶記者去不宰客的水果店,他只掙水果店老闆10元錢“停車費”。結果,在店主推薦下,記者買了25斤水果,花了397元。記者路過一家酒店,想稱一下水果分量,酒店的工作人員説:“不用稱,你們一定被騙了。”“(酒店)門口那些都是拿回扣的,肯定的。”他把記者手裏的芒果放在了秤上,顯示少了4斤多。這名酒店工作人員還透露,吃海鮮會被宰得更多,市場上一般是50%的回扣。

  第二天,記者就通過摩托三輪車司機指引找到了一家海鮮店。海鮮店店員説:“都是做好了的價錢,沒有加工費,都是明碼標價。”

  記者點了5種相對便宜的海鮮品種,問總共多少錢,店員説大概300來元。

  記者剛坐穩,就有服務員拿著剛點的功能表讓簽字,説簽完才給做(菜)。吃飯還要簽字畫押,記者頭一回碰到,於是要求點菜的那位店員過來詢問。記者問:“這價格全部按照標價嗎?剛剛不是説那是指導價?都是原價,不打折了嗎?”點菜的那名店員説,這都是明碼標價,如果不要發票可以適當的優惠,記者遂信以為真。但吃完結賬時,帳單嚇人一跳,總共774元。

  記者説:“不是説有打折嗎?”店員回答:“打折?誰説有打折?”吃飯前笑臉相迎,一結賬馬上變臉。無奈下,記者只好付款結賬。出門後,記者又打了一輛三輪摩托車回酒店,司機師傅説,774元的這頓飯最少被宰了一半以上。

  1204元導遊拿了一多半

  記者在三亞報了一個2日遊的團隊,10月3日一大早,記者就跟隨導遊一起,開始了這次旅行。第一站是三亞蘭花世界,到了之後導遊就不見了蹤影,而是由蘭花世界的內部導遊帶領參觀。

  一路上,這位導遊一直在強調蘭花的價值、功效等等,並不斷提醒大家千萬不能到外面購買。一圈下來,幾乎所有遊客都已口乾舌燥,這時導遊告訴大家,下一站是空調房,有免費的蘭花茶水供飲用。再往後,導遊帶團到了一個類似超市的購物房,在其極力推薦下,記者購買了2瓶蘭花精油,總共1204元。

  就在交錢的瞬間,記者發現了一個秘密,一張購物清單上清晰顯示出記者在蘭花世界購物時,導遊拿到的回扣高達60%。這就是導遊為什麼極力宣傳蘭花精油具有很好藥用價值的秘密所在。

  反應

  市政府開專題會部署整治

  針對國慶黃金週期間暴露出來的非法營運三輪車、水果攤短斤缺兩、海鮮排檔價格欺詐、旅遊經營商業賄賂等突出問題,10月12日上午,三亞市政府召開旅遊市場管理專題會議,部署旅遊旺季市場整治工作。

  會議決定,將即日啟動三亞旅遊旺季嚴抓嚴管專項行動。一是由市交警部門牽頭對非法營運摩托車進行集中整治;二是由各區籌備組牽頭,對轄區內的水果攤和海鮮排檔進行排查,並真正做到常態化檢查管理;三是公安部門對販賣、製造假秤窩點進行專項查處;四是各區籌備組加強對轄區內佔道經營、流動攤點等市容市貌整治;五是對全市旅遊購物場所進行摸底調查,嚴查商業賄賂。

  此外,還會對媒體曝光三亞旅遊服務中存在的問題,逐條進行梳理,責成相關部門對涉事企業和經營者進行調查。一旦查實,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嚴懲。

  導遊揭黑

  業內分錢已“實現無紙化”

  小天(化名)是一名資深導遊,對於行業內的亂象,他深惡痛絕,已經打算離開導遊行業。他向記者詳細披露了三亞的旅遊黑幕。

  小天:只要有購物點的基本上是要回扣,否則導遊不會帶客人到商場,這已經形成一種文化,一個行業規矩。因為導遊不能直接接團,得從旅行社那裏接,所以有些旅行社會主動給導遊挖坑,變成填坑團。羊毛出在羊身上,為了填坑,導遊只有帶遊客進行消費。填平之後才能有收入。

  (小天所説的填坑團,實際上是指零負團費的旅遊團,接收到每個遊客就有幾百元的虧損,業內俗稱填坑團。)

  記者:什麼收入?

  小天:就像差價,有一些購物點給導遊回扣。

  記者:現在的回扣比例是多少?小天:從去年曝光之後回扣有所收斂。都是在40%左右。由於一直有投訴,上面曾出臺相關規定,使得導遊拿回扣早已更新換代,現在導遊幾乎不跟隨遊客,到了景區就會換成內導,遊客買了多少東西,消費了多少錢,景區都會通過微信,或者電話等形式告知導遊,並且導遊也不會當場分錢。

  記者:就是已經是無紙化操作了。

  小天:對,不走現金了。

  記者:然後他給的名目也不是説回扣費用是嗎?

  小天:對,他們寫就是佣金。

  記者:其實這個佣金就是回扣。

  小天: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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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正規計程車隨意加價司機不怕投訴稱“無所謂”

  國慶長假,記者在海口屢次遭遇乘計程車被宰,實在大煞風景。幾天來,記者見識到海口計程車司機變相加價的“套路”:凡是載去度假酒店、景區的客人,要麼不打表,要麼加價、議價。

  司機要麼拒打表要麼加價

  10月3日下午記者乘飛機到達海口美蘭機場,在機場門口的計程車候車處排隊。此時,一名穿著短袖的年輕男子上前詢問,“是要打車不?去哪?”得知記者要去假日海灘附近的酒店,該男子説,“280元,不打表,不還價,正規計程車。”

  記者決定繼續排隊等車,隨後便等來一輛正規計程車,上車後報上目的地,司機同樣提出不打表,要價150元。

  記者問:“打表多少錢?”“打表90,但我送你們去了,載不到客回來,(所以得)要150元。”記者砍價後,司機答應120元送去酒店。

  10月4日下午記者在萬綠園景區附近打車去馮小剛電影公社景區,司機要價60元,打表顯示為35元,加價25元。

  10月5日中午記者在海口復興路打車,司機要價150元。記者要求打表正常收費,被司機拒絕。“師傅您這樣不擔心遊客投訴嗎?”司機撇嘴一笑,冷不丁拋出一句:“無所謂。”

  10月5日下午記者在海口大潤發超市打車,司機要求加價10元。記者覺得司機還算“厚道”,無奈應允。

  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今年發佈的《計程車運營服務規範》規定:計程車司機在運營中,不得挑客、議價、加價。然而,記者在海口街頭髮現,拒載、宰客現象仍屢禁不絕。

  椰子飯換個地方就價高20倍

  另外,讓人驚心的是,相比計程車的加價議價,一些餐館對旅客更是“狠下殺手”。記者10月5日在海口復興路一家瓊菜館吃飯,點了一條龍膽魚、一份椰子飯、一聽小罐可樂,結賬時發現:2斤多的魚640元,椰子飯60元,可樂6元。

  記者隨後從海口幾家海鮮市場了解到,這種龍膽魚的價格為每斤90元到100元。在海口著名的小吃街騎樓小吃街,椰子飯僅為3元每份。那家瓊菜館的部分菜品價格,是市場價的2倍多。

  同樣,物流業宰客欺客的行為也不少見。10月6日上午,記者到一家“提供郵寄特産服務”的大型超市,購買了咖啡、椰子糖等特産,並請工作人員打包。

  “郵寄到湖南,走慢的話,10元每公斤,一共120元。”幫記者打包的男子説。記者要求再次過秤,顯示為7.5公斤,應收費75元。記者據理力爭,該男子最後同意80元成交,並稱“這是最低價格,不然和公司交不了差”。

  在《旅遊法》實施一年後的今天,一些景區宰客欺客的問題仍然嚴重,一些明令禁止的違法違規行為依舊存在。旅遊、工商、運管、物價等部門應“該出手時就出手”,改變這種“殺雞取卵”的旅遊服務,重樹海南國際旅遊島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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