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貨到付款到手還是到樓 律師:就是送到手中
- 發佈時間:2015-08-06 09:12:26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金瀟
昨天,在渝中區較場口上班的易先生,因為貨到付款四個字中的“到”字,與送貨的快遞較上了勁兒——他堅持要求快遞把貨送到手上而不是送到樓下,快遞自稱太忙而無法送貨到府,堅持要求易先生下樓取貨。
最終,易先生氣憤地告訴快遞不要貨了,並在購物網站上取消了這筆訂單。
快遞為何不願送貨到府?貨到付款中的“到”字,到底是指到手還是到樓?重慶晚報全媒體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
快遞
擔心送貨上樓
丟失車裏包裹
昨日下午,重慶晚報記者聯繫上為易先生送貨的快遞唐師傅。他説到當天上午這筆快運單,口氣有些委屈:“不是我不想給客戶送到府,是我當時真的做不到啊。”
唐師傅告訴重慶晚報記者,昨天上午9時他拉了很多貨物到易先生所在的寫字樓,“易先生的貨物是一個小袋子,很輕巧,我打電話讓易先生下樓來取件,但是他非要我送上樓。”唐師傅説:“寫字樓地區人來人往,我上樓後,要是放在門口的其他貨物被人偷了,我負不起責。我就告訴易先生,等一會再給他送過來,我想的是過一陣他就可能沒這麼忙了。”
10時40分左右,唐師傅説自己送了一圈貨後,手裏還是有不少包裹沒有送到,“剛好那個時候又到了易先生所在寫字樓下,我就試試再打電話給易先生,但他還是堅持要我送貨上樓,我怕車上的其他包裹遭偷,就沒答應他。”唐師傅説。
對於唐師傅的解釋,易先生表示無法認同:“任何人的時間都是寶貴的,我選擇貨到付款,就是不想過多耽誤我的時間。什麼叫貨到付款,難道不送到我手上,讓我自己去取件也叫貨到付款啊?”
唐師傅説,如果顧客的貨物笨重不好搬動,或者顧客實在無法下樓取貨,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他也能送貨到手。“易先生的東西也不重,我已經送到樓下了,怎麼不叫貨到呢?”唐師傅説。
網站
不同網站
對貨到付款要求不一
貨到付款的“到”字,到底是一個什麼概念?
重慶晚報記者在易先生訂購記憶體卡的購物網站上,並沒有查到關於貨到付款的詳細要求。重慶晚報記者隨後以買家的身份諮詢了該網站客服,客服代表53931號表示,一些太過偏僻的位置沒有貨到付款服務,顧客選擇了貨到付款服務後,快遞員一定會把貨物送到顧客填寫的地址,這個地址可能是小區門口、寫字樓下、物業管理處等。“網站並沒要求快遞員一定要上樓或入戶送貨。如果顧客有需要入戶,可以和快遞員協商,如果無法解決,網站方面也會介入協商。”
其他購物網站對此有何解釋?重慶晚報記者又以顧客身份致電淘寶網。對方客服表示,目前淘寶網沒有強制規定貨到付款一定要送貨入戶。“貨到樓下還是到手上,這需要顧客和賣家以及快遞公司協商。”淘寶客服説。
噹噹購物網客服則表示,噹噹網對貨到付款的要求是快遞員送貨到戶,在實際操作中,如果快遞員因貨物多走不開,就必須和顧客溝通。
重慶晚報記者昨天還以顧客身份諮詢了多家快遞公司。這些快遞公司都表示,顧客選擇貨到付款,快遞員是否送貨到府取決顧客的意願,快遞員會事先和顧客聯繫。在現實情況中,有的顧客願意快遞員送貨到府,有的顧客由於安全等顧慮,反而不願快遞員送貨到家。
重慶市郵政部門相關人士表示,快遞企業應該按照《快遞服務》國家標準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快捷投遞。
律師
貨到付款就是
送到收貨人手中
重慶晚報新聞律師團成員、重慶華立萬韜律師事務所律師陳艇認為,貨到付款是收貨後再付款,快遞員需要把貨物送到地址欄上收貨人的手中,然後收貨人支付,完成交易。
陳艇認為,是否上樓送貨,快遞員在與顧客的溝通中應該用商量的語氣來徵求同意,“愉快的購物不僅僅是貨品本身,購物前後的服務也會是顧客是否再次購物的指標。”
具體到本次購物事件的整個過程,陳艇認為易先生無任何過錯,快遞員在與易先生溝通中的説辭和做法都不妥當。“不能因為快遞員工作忙,就損害顧客的權益,因為快遞員怕貨物丟失而不能送貨到收貨人手中,這不是收貨人的問題,而是快遞員和快遞公司在工作中需要解決的問題。”陳艇説,在貨品沒有問題的前提下,快遞員沒有做到自己應盡的服務,顧客可以直接向快遞公司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