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05月16日 星期四

財經 > 消費 > 消費案例 > 正文

字號:  

老教授不滿小區業主私搭"陽光房" 投訴三年無果

  • 發佈時間:2014-08-08 09:44:00  來源:瀋陽晚報  作者:聞達 魏長利  責任編輯:謝淩宇

  

  因不滿小區業主私搭亂建所謂的“陽光房”,遼大老教授董文成連續三年向執法部門投訴。然而,董教授的努力不僅沒能讓“陽光房”消失,新建的“陽光房”卻越來越多。

  “董教授能研究明白《聊齋志異》裏的奇怪事兒,卻對現實的怪現狀無能為力。”一位鄰居如此評價董教授的努力。

  違建“陽光房”為何無力根治?昨日,瀋陽晚報、瀋陽網記者走進了董教授居住的小區。

  “陽光房”來了,老教授失眠了

  2010年,年屆七旬的董教授和老伴搬進了于洪區一所小區。小區裝潢精美,植被茂盛,很適合養老。

  然而,好景不長。2011年春天,為了房屋保暖,一樓104室業主在樓的南面開建全小區歷史上第一處違建“陽光房”。所謂“陽光房”,就是一樓業主為了充分採光保暖,用玻璃搭建的一個小型“溫室”。其建築面積已經超出房屋主體,屬於違建。

  董教授就住在樓上,安靜的生活被打亂了。“陽光房”就建在自己窗戶底下,距離自己的窗臺不足半米,只要踩著一樓的欄杆攀上陽光房,輕易就能爬進董教授家。“要是讓不法分子利用,損失誰來負?”董教授質疑。

  讓董教授更加不能忍受的是,“陽光房”嚴重影響了他的室內安靜。以前,每逢雨天,研究古典文學的董教授都喜歡坐在窗前賞雨吟詩,“陽光房”出現後,雨水拍擊在陽光房頂棚,産生了惱人的噪音,“客廳開電視都聽不清聲音”。晚上下雨,董教授更是整宿睡不著。此外,“陽光房”的玻璃頂棚把陽光反射到屋內,每到中午,董教授家的溫度都要升高幾度。

  沒等來拆違,卻又等來“陽光房”

  董教授從此開始了維權路。從2011年開始,董教授就不斷向瀋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于洪分局投訴。然而,每次投訴後,執法隊員雖然趕到現場,也貼了禁止違建的通知單,但小區違建的“陽光房”卻不見少,反倒越來越多。

  2013年國慶長假期間,一樓104室業主又在北窗外開建“陽光房”,規格與南窗外的“陽光房”一模一樣。董教授再次前往執法局投訴。執法局趕到後,新的“陽光房”停工。後經兩家協商,樓下業主拆除了新建的陽光房。與此同時,行政執法局于洪分局北陵支隊向全小區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小區所有業主一週之內拆除陽光房。但整改通知書下發後再無下文,園區沒有一處“陽光房”自行拆除。雖然“陽光房”沒有拆除,但執法局的一紙責令改正通知書還是起到了震懾作用。此後半年,園區沒有業主再敢建“陽光房”。

  質疑:年年執法,為何卻無效果?

  2014年4月4日,一樓102室業主突然又搭起了架子,準備建設“陽光房”。雖然這處“陽光房”不會影響到自己家,但出於憤慨,董教授帶頭找到執法局。執法隊員趕到後,又張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5日內拆除,但此後又無下文。

  2014年7月27日,利用週末時間,一樓102室業主重新開工建設“陽光房”,4小時之內完工。舉報後,執法隊員趕到現場,責令兩日內拆除。執法隊員離開後,102室業主上樓大聲斥罵,並揚言威脅。

  “我舉報了3年,執法局的責令改正通知書就下達了好幾次,為什麼沒有一處‘陽光房’消失?”董教授質疑。

  執法局:違建成事實,不好意思拆

  記者了解,2013年開始,該小區已經由行政執法局于洪分局北陵支隊劃歸到陵西支隊。記者近日採訪了陵西支隊隊長王暉。

  記者:您如何看待董教授的質疑?

  王暉:執法難度真的很大,很多“陽光房”都是偷偷建設,而且建設起來容易,從開工到建成,只需要4小時,等我們趕到時,業主已經建完了。

  記者:責令改正通知書的作用是什麼?

  王暉:督促業主自行拆違。對類似這種園區違建行為,我們只能督促,人性化執法,苦口婆心地勸。我們可以阻止正在進行違建的業主,但如果違建已經存在,既成事實,我們也不好意思讓人家拆。如果強拆,必須走程式。

  記者:你對業主有什麼建議?

  王暉:走司法程式,去法院起訴,然後依據法律拆違。我們真的已經盡力了。

熱圖一覽

高清圖集賞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