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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培起訴英氏9款米粉罐侵權 四公司被判賠百萬

  • 發佈時間:2015-04-02 15:0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唐寧  責任編輯:時習

  雅培起訴英氏 9款米粉罐侵權

  四被告被判賠償103萬元 同時停止制售 銷毀庫存

  因認為9款“英氏”嬰兒營養米粉罐侵犯了自己享有的外觀設計專利,導致公司産生巨大的經濟損失,雅培貿易公司將英氏營養、楓樹食品、英氏乳業、樂友達康、興華塑膠等五家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其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其合理費用及經濟損失110萬元。

  昨日,北京市朝陽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認定侵權成立,判決除樂友公司以外的其餘四被告共同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合理費用31395元,同時判令五被告停止製造、銷售或許諾銷售侵權米粉、銷毀庫存米粉罐成品、半成品、模具。

  9種外罐均由委託公司製造

  原告雅培貿易公司起訴稱,該公司銷售産品使用的米粉罐享有外觀設計專利權,且早在2009年5月20日就被授權公告,至今有效。

  2013年10月29日,雅培制藥公司與原告簽訂《外觀設計專利許可協議》,授權原告使用、製造、銷售、許諾銷售、進口該外觀設計專利産品,且可單獨起訴。

  隨後,原告發現英氏營養、楓樹食品、英氏乳業等三家公司共同製造、銷售了商品名分別為“英氏-首嘗親衡加鐵營養米粉”等9種口味罐裝米粉産品及米粉罐。

  上述米粉罐具體由楓樹食品公司委託興華塑膠公司製造。原告認為此舉侵犯了其公司的專利權,並用於商業目的,銷售量巨大,已經給其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該五家公司停止侵權,並搗毀模具,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費110萬元。

  起訴後僅一家公司停止銷售

  英氏食品公司辯稱,被指控的侵權産品應為米粉罐,而非罐裝米粉産品,其指控罐裝米粉産品侵權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涉案被控侵權的罐裝米粉産品是英氏營養委託楓樹食品公司、楓樹食品合法向興華塑膠公司採購的,被告並無侵權行為。

  同時,在原告起訴後,除樂友達康公司已經停止了銷售外,其餘四家公司均未停止,他們認為其生産製造和銷售該産品合理合法,不應停止。

  被告興華塑膠公司則稱,他們受楓樹公司委託生産了涉案米粉罐,但其並不知道雅培公司享有該專利權,主觀上並無過錯。因此五被告均不同意原告雅培公司的訴訟請求。

  一審判決

  四公司被判賠百萬

  昨天上午,朝陽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庭審時,當事人只有原告出庭,五被告均未出庭。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的米粉罐與原告的對比後,發現兩者外觀設計只在細微處略有不同,對消費者而言,極易混淆。

  其行為已經侵犯了原告的專利權,故判決五被告自即日起停止生産、銷售涉案産品及半成品。被告英氏營養、楓樹、英氏乳業、興華塑膠等四家公司賠償原告合理費用及經濟損失103.1萬元。

  涉案9款米粉分別在樂友公司各門店、樂友網站、英氏官方網站、天貓商城英氏旗艦店等均有銷售,且銷量可觀。僅以淘寶網上一店面為例,涉案米粉的月銷量就超過450件,庫存量近3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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