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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程假機票追蹤:代理商利潤萎縮 積分買賣成風

  • 發佈時間:2016-01-22 14:40:00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金瀟

  監管法規尚未全面落實,消費者權益引關注

  日前,攜程爆出的“假機票”風波,讓代理商買賣里程積分的灰色産業鏈隨之浮出水面。據央視曝光,上述事件中,一位名叫李淼的客人因“無效票號”無法登機,另一位付姓旅客投訴稱在攜程上預訂了機票,但因涉嫌轉賣積分票,在國外登機時被認定無效。

  線上旅遊網站(OTA)平臺曾多次爆出銷售機票存在“貓膩”,業內認為OTA平臺上代理商監管存在問題,倒賣里程積分已成潛規則。而隨著國資委要求各大航空公司提高直銷比例,線上旅遊網站以及代理商的利潤空間進一步萎縮,這也是平臺問題頻出的一個關鍵原因。 南方日報記者 彭琳 實習生 楊群

  現象 里程積分買賣存完整産業鏈

  “代理商私自買賣里程積分兌換,在業內已是潛規則”,中投顧問高級研究員申正遠接受南方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用戶在攜程上預訂機票並支付,攜程將用戶資訊交給供應商,告知用戶出票成功後,供應商利用該票積分兌換免費票,再給用戶購買真實有效的機票,從中賺取灰色收入。

  記者獲悉,積分換票在行業裏其實有一條完整的商業鏈條。整個鏈條分工是非常明確的,有刷分、盜分、兌換航空公司里程,再通過添加“親屬受益人”的方式獲得免票。拿到免費的機票之後,供應商再轉賣給乘客。

  據悉,積分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航空公司自己的會員,按照飛行里程累積積分。一種是航空公司與銀行合作進行積分互換,用戶刷銀行卡消費就能夠獲得相應的積分,這部分積分可以用於兌換航空里程。

  目前很多網站明碼標價收購里程。易觀智庫分析師朱正煜表示,一些商旅人士對里程積分是不敏感的。“這樣的話,就會有代理商通過積分冒用來增加自己收入利潤空間,這個灰色空間其實一直存在。”

  作為平臺方,攜程方面給出的解釋是,“積分兌換”事件的代理商是擁有一類代理資質,可以出售國際機票的正規代理商。但由於此供應商違規操作,私自以積分兌換機票,導致旅客無法登機,攜程已經勒令其下線,終止合作。

  分析 平臺方和代理商利潤漸薄或成主因

  據央視《經濟半小時》,攜程“假機票”涉事機票經銷商表示公司接到訂單後,工作人員在網上尋找渠道出積分兌換的免費票,相比正規渠道,利潤差價為80元至100元。

  區區百元的利潤,機票經銷商為什麼會冒著違規的風險進行虛假銷售呢?上述機票經銷商表示,採購機票的話還要倒貼一百元錢,就是實際拿的價格比客人付的價格還要虧100多元錢。因為網上競爭力是比較大的,如果價格高的話就接不了單子。

  艾媒諮詢CEO張毅接受南方日報採訪時表示,隨著各大航空公司被國資委要求提高直銷比例,代理平臺的利潤越來越少。這次曝光的里程積分兌換機票事件,究其原因是利潤空間壓縮造成的。

  回應 將人工抽查未納入GDS系統機票

  此次曝光的兩起事件中,攜程歸因供應商違規操作,線上旅遊網站對於代理商的準入機制又是如何?

  對此,攜程相關負責人接受南方日報採訪時表示,“積分兌換”事件中的代理商是上海樂冉航空服務有限公司。而李淼“無效票號”事件中,湖南三和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同樣擁有一類代理資質。目前,攜程方面已經下線了包括上述兩家在內的16家合作票臺。

  攜程上述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攜程自2013年起開放了機票平臺,目前平臺上共有1000多家合作票臺,供應商出票量已佔平臺總出票量的50%以上。攜程方面還表示,近兩年來曾數次向供應商發佈公告,明確了哪些出票行為是明令禁止的。其中,向旅客出售積分兌換機票就屬於違規行為。

  對於代理商的違規行為,攜程相關負責人表示,部分供應商從航空公司獲得的特殊運價機票,並不需要錄入GDS全球機票分銷系統,因此攜程無法實時監控到這些機票的票號狀況。“從1月11日起,對於供應商不錄入GDS全球機票分銷系統的機票,攜程100%實行人工抽查。”

  申正遠表示,線上旅遊平臺的中小代理商違規銷售機票早就有所曝光,整個線上旅遊網站票務市場存在監管失序的問題。雖然在2014年曾頒布《旅行社産品第三方網路交易平臺經營和服務要求》,但從目前來看此法規尚未全面落實,日後要加強監管,保證消費者權益。

  中國網際網路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認為,攜程以及供應商如何承擔責任,主要取決於怎麼認定攜程的法律地位。如果攜程網站上直接公示供應商的資訊,並標明旅客訂單具體由供應商提供機票,則旅客與供應商存在合同關係。若機票為假票的話,應由該供應商直接承擔法律責任。而攜程僅是法律上的網路交易平臺,除非符合法定條件,否則不直接向旅客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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