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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科福州一樓盤未取得預售許可證 被指違規出售

  • 發佈時間:2014-12-23 08:1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記者 周錫銀  責任編輯:時習

  關注理由 位於福州北江濱CBD的萬科金域中央,是萬科地産在福州最高最豪華的超高層住宅樓。近日,這個高端樓盤,被指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出售超高層豪宅,每套需要一次性付款三四百萬元,且暫不能辦産權證。

  連日來,記者暗訪金域中央售樓部,售樓顧問直言,45層以上的超高層,確實沒有獲得預售許可證,因此,開發商才決定價格降低賣,但要一次性付款,平均單價僅1.8萬元。這個價錢,比同棟樓低樓層的單元房還低30%。

  對此,福州萬科房地産有限公司表示,45層以上超高層部分確實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但是他們沒有出售,而是用於出租,因此不存在“違規售賣”。福州房管局相關負責人昨日明確表示,商品房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不得進行買賣。

  簽租賃合同共簽40年

  近日,記者暗訪萬科金域中央售樓部,一售樓顧問告訴記者,由於萬科金域中央45層以上的超高層,目前屬於“無産權房”,這部分單元房,目前以比較優惠的價格出售,但是不能做按揭貸款,只接受一次性付款。

  售樓顧問告訴記者,這些房子的面積都在200平方米以上,每套房子的售價在380萬元到490萬元不等,平均算下來,每套房子的單價在1.8萬元左右。而記者發現,同樣是精裝修,萬科金域中央同棟樓的低樓層單元房,均價都在2.5萬元左右。對此,記者詢問了售樓顧問:“為什麼這麼低?”售樓顧問説,是因為現在沒有産權證。記者又詢問:“沒有産權證,你們怎麼能賣?”售樓顧問回復,可以簽租賃協議,但是需要一次性付款,目前已經成交了數套。

  據售樓顧問透露,簽的合同是租賃合同,共簽40年,分兩次簽,第一個20年租期滿之後,自動執行第二個20年的租期,但是如果以後能辦産權證了,每套要加5萬元到10萬元不等的費用。

  根據萬科金域中央售樓顧問的説法,超高層部分沒有取得産權證,原因是限高,導致不能正常出售,因此,才採用租賃的形式。售樓顧問還告訴記者,1號樓共63層,2號樓共58層,45層以上的部分,都是沒有預售許可證的。

  記者昨日從福州市房屋登記中心查詢得知,萬科金域中央的備案名稱為“萬科金域花園”,共有1號樓和2號樓兩棟樓,根據預售許可證顯示,這兩棟樓都僅僅審批至45層。從查詢結果來看,與售樓顧問所説的情況相符,萬科金域中央45層以上的超高層單元房,確實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

  萬科:是出租,並非“以租代售”

  萬科金域中央45層以上超高層部分的單元房,是否以租賃的形式對外出售?

  昨日,萬科金域中央開發商——福州市萬華房地産有限公司回應,萬科金域中央項目位於閩江北CBD商務區,規劃高度分別為178.7米和193.45米,由於受到限高影響,暫時無法取得預售許可證。由於無法取得預售許可證,不能進行售賣,所以公司是通過租賃形式進行經營處置。

  福州萬科房地産有限公司銷售部經理吳小虹也表示,萬科金域中央並非出售,而是出租,公司並未與租賃客戶簽訂任何形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的是租賃協議,因此,不存在所謂的違規售賣問題,並非“以租代售”。

  部門:不得售賣

  昨日,記者又採訪了福州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商品房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是不得進行買賣的。房地産開發企業須在商品房預售之前,向主管部門提出預售申請,經審查核準,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方可進行預售。凡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産開發項目,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預售或內部認購,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定金、誠意金、會員費等。

  對於可否租賃,相關人士表示,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用於租賃是允許的,但是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

  律師:無産權證權屬仍在開發商

  昨日,記者就此事採訪了福州中銀律師事務所鄭少芬律師。

  “最大的問題是能否完成正常的竣工驗收。”鄭少芬説,從物權法來看,開發商的確有權出租,出租本身並不違規,但是涉及住宅的問題,就需要慎重對待,且沒有産權證,從本質上説,房屋並不屬於租客所有,權屬也仍是屬於開發商。

  如果存在部分樓層可以辦理預售許可證,部分樓層又不能辦理,説明這裡頭就存在問題,這些問題本身就是風險,將會影響到整棟樓的竣工驗收、消防驗收等,一旦不能完成驗收,那麼就無法達到交付的標準。鄭少芬還説,此外,如果要求一次性交付欠款,“租客”也會面臨最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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