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最低消費“變臉”求活 經營成本成掣肘
- 發佈時間:2014-11-03 09:2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謝淩宇
11月1日起,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佈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規定“餐飲經營者不得設置最低消費,違規者最高可被罰3萬元”。然而記者調查發現,不少餐企名義上取消了最低消費,但仍通過收取服務費、包廂套餐費等方式讓最低消費“變臉”求活。業內人士表示,餐企設置最低消費主要出於成本考慮,畢竟不能做賠本買賣。同時他們也希望政府出臺相關細則予以指導,推動餐飲業健康發展。
最低消費變換名目出現
昨日,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致電多家餐飲企業發現,除少數餐企明確表示不設最低消費外,大部分餐企都存在通過收取服務費、消費包廂套餐等方式變相設置最低消費的情況。
例如,那家小館包間不收取包間費或設最低消費,但消費者需要點980元的包間套餐。如果顧客拒絕選擇套餐,需要點夠與980元差不多價位的菜;位於東城五道營衚同的京兆尹餐廳,其工作人員表示,餐廳不允許自帶酒水,包間實行固定套餐制,有每位799元、999元、1299元幾種套餐價位,餐廳對每個套餐都固定搭配好菜品,客人在包間消費時只需選擇上述某一個價位的套餐即可。
除套餐之外,包間費、服務費、分功能表、人頭費等新收費項目也不斷涌現。一茶一坐的工作人員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餐廳雖沒有最低消費及套餐費,不過兩人以上進餐需加收5元/人的杯子費;而1949-全鴨季金寶街店則給包廂及大廳消費者提供不同的功能表。據介紹,大廳的菜品以小炒居多,而包間的菜品定位高端,以燕鮑翅參為主。
花家怡園翠微店的一位工作人員介紹,飯店不設最低消費,但要收服務費。北京唐宮海鮮舫的工作人員則表示,飯店不設最低消費,但在包間裏吃飯,要收180元的包間費。
經營成本成掣肘
對於仍舊存在及變相收取的最低消費,不少飯店的經營者認為是出於成本的考慮。“包間的裝修、人工成本總體而言要比大堂高得多,再加上水電費用,經營壓力越來越大。”一名從事餐飲行業十多年的湘菜館老闆表示,其實飯店設置的最低消費並不是漫天要價,而是根據每名顧客的平均消費水準乘以包間容納人數制定而來。使用包間的顧客,因為人多,通常都能夠滿足最低消費的標準,不會造成太大的浪費。
許多餐企負責人對此表示認同,單間與大廳享受的服務是不同的,在收費方面當然也要有所差異。這就像乘坐火車,普通客車和動車的票價當然不同。有的餐企豪華單間一天的房租成本就要上百元,如果按大廳一樣收費,收入可能還抵不上其水電費、服務費,這對企業也是不公平的。
相關細則亟待出臺
禁令實施,餐館如何保證基本的經營成本?一些經營者表示,如果不能用最低消費來要求,就用人數來限定,“可以沒有最低消費,但是必須保證包間使用人數,如果人數不夠同樣不能使用包間。消費者就餐之前我們都會告知,如果感覺不合適可以不在包間消費,如果兩個人吃個飯也要用包間,長此以往我們很難經營”。
此外,以後儘量減少豪華包間的裝修成本,使之平民化。不少餐館都打算走一步看一步,慢慢想辦法轉變經營方式。
也有業內人士認為,《辦法》需要出臺相關細則。《辦法》規定中,只有一句“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寥寥十余字,語焉不詳,還僅是停留在對最低消費説不、叫停的階段,而沒有進行較為細緻且可供參照執行的解讀和細化,對具體何種情形屬於最低消費範疇並無專門説明,也沒有明確消費者維權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對此,商務部發言人沈丹陽在10月16日的新聞發佈會上曾表示,對於《辦法》怎樣執行,商務部還在和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地方商務部門研究具體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