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會回應賣血獲利質疑:只負責宣傳動員不管血站
- 發佈時間:2014-09-23 08:06: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謝淩宇
近日,微網志有消息稱“僅2010年,中國無償獻血者高達1180萬人次,無償獻血量達到3935噸。紅十字會200毫升一袋血賣給醫院200元,醫院賣給病人則為500元。只此一項,中國紅十字會獲利39.35億,醫療衛生部門獲利高達上百億元”。對此,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昨天作出回應,稱該説法嚴重失實,中國紅十字會只參與無償獻血的宣傳、動員和表彰工作,全國各級血液中心和血站均不隸屬於紅十字會。
類似質疑資訊三年前就曾出現
近日,有微網志稱“衛生部門總是不遺餘力地鼓動民眾無償獻血,但是卻從來不見醫院將血庫裏的一滴血無償獻給病患。僅2010年,中國無償獻血者高達1180萬人次,無償獻血量達到3935噸。紅十字會200毫升一袋血賣給醫院200元,醫院賣給病人則為500元。只此一項,中國紅十字會獲利39.35億,醫療衛生部門獲利高達上百億元。”
2011年8月,一條內容與該微網志相似的消息就已在網上流傳。更早的質疑出現在2011年7月,經濟學家郎鹹平與中國紅十字會在微網志上展開關於“無償獻血”的論戰,引來廣大網民圍觀和熱議。當時,郎鹹平發微網志質疑中國紅十字會,所列問題包括“無償接受老百姓的捐獻,血液以每百毫升百元高價賣給醫院”等,紅會在次日即作出回應予以否認。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昨天回應説,“紅十字會賣血獲利39.35億元”的説法嚴重失實。
紅會稱只管宣傳動員不管血站
據了解,獻血法對紅十字會在獻血工作中的職責作了明確規定,“各級紅十字會依法參與、推動獻血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和紅十字會對積極參加獻血和在獻血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紅會相關人員解釋説,多年來,中國紅十字會只參與無償獻血的宣傳、動員和表彰工作。中國紅十字會在參與無償獻血工作中從不收取任何費用。血液的採集、化驗、保存和使用等工作均不由紅十字會負責,全國各級血液中心和血站也不隸屬於紅十字會。
據了解,在無償獻血工作中,血液的採集、檢測和存儲、使用,由衛生行政部門監督管理,如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就直屬於北京市衛計委,與紅會並無隸屬關係。
-釋疑
醫院對患者只收成本費血站所收費用上繳國庫
據了解,無償獻血者無私捐獻的血液本身是無價的。我國《獻血法》第十一條規定,“無償獻血的血液必須用於臨床,不得買賣”。這就要求在無償獻血的整個過程中,絕對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利用公民無償獻血的血液謀取私利,違法者,國家將“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血液的採集、運輸、檢測、分離製備、儲藏到用於臨床,需要一定的成本費用。血液中心向醫院提供血液,根據規定收取的費用是採集血液消耗的成本費用,血液中心收取的費用全部上繳國家財政。
而無償獻血免費用血制度,主要是保障參加過無償獻血者及其家屬的權益。屬於無償獻血免費用血對象的,出院後憑相關憑證到血液中心按應享受的標準報銷;沒有參加無償獻血者用血時,需承擔部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