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長江乳業超範圍使用山梨酸鉀 5人被刑拘
- 發佈時間:2014-10-13 09:37:34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謝淩宇
12日,江蘇鎮江官方通報了關於該市長江乳業有限公司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山梨酸鉀生産乳製品案的相關處理情況:處沒收企業違法所得11189.1元,並罰款1598863.35元,初步認定5名相關責任人涉嫌構成“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現已被刑拘。
長江乳業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被罰
據鎮江市質監局通報,經立案查實:2014年7月31日至9月3日,長江乳業公司分11次擅自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山梨酸鉀,生産乳製品共270625瓶(杯),貨值532954.45元。
該公司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山梨酸鉀生産的乳製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責令長江乳業公司停止生産、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的乳製品,並已經給予了相應的行政處罰:沒收違法生産的乳製品26811瓶(杯);處違法生産、銷售乳製品貨值金額3倍罰款,即人民幣1598863.35元;處沒收違法所得11189.1元。
因長江乳業公司涉案貨值金額達50余萬元,涉嫌構成犯罪,鎮江質監部門已于9月24日依法移交當地公安機關。
長江乳業整改及恢復生産情況
據鎮江質監部門介紹,該公司超範圍使用食品添加劑問題發生後,立即實施了停産整頓。質監部門依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制定了《長江乳業公司恢復生産必備條件》,並依法告知企業。
長江乳業在落實整改措施基礎上,于9月15日向當地政府和質監部門提出恢復生産申請。9月17日,由3名食品國家註冊審查員組成的核查小組,依據《食品生産許可管理辦法》等規定,對長江乳業公司恢復生産規定條件進行了現場核查。
通過對生産設備、管理制度、工藝控制、産品檢驗等審查項目檢查,認定該公司經整改符合要求後具備生産條件。同時,對其試生産的巴氏殺菌乳和調製乳進行了抽樣送檢,檢驗結果符合國家標準。
9月18日,質監部門對改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開展了“守法誠信生産,強化主體責任”的警示教育。9月19日,質監部門再次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了現場核查,確認企業已整改到位,具備恢復生産條件。9月21日,該企業經批准恢復生産。
截至目前,當地質監部門在加大對該公司監督檢查和抽樣檢驗頻次的基礎上,還開展了4次突擊檢查,抽樣檢驗産品10批次,未發現企業存在品質違法行為,産品檢驗合格。
5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據鎮江市公安機關通報,當地公安局于9月24日收到鎮江質監局移送的“長江乳業公司涉嫌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犯罪”線索,經依法審查後,于當日決定立案偵查,成立了專案組。
根據已查清的犯罪事實,初步認定涉嫌構成“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的,共有5名犯罪嫌疑人,即原長江乳業公司董事長邵某某、原長江乳業公司分管乳製品生産的副總陸某某、原長江乳業公司總工程師朱某某、原長江乳業公司乳品車間主任王某某、原長江乳業公司採供部經理徐某某。
目前,當地公安機關對上述5名犯罪嫌疑人已經依法採取了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和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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