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拒載艾滋感染者遭起訴 法院已正式受理
- 發佈時間:2014-08-15 15:14: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謝淩宇
原標題:拒載艾滋患者 春秋航空被訴
因春秋航空公司拒絕承運艾滋感染者,河南乘客陳傑、韓達、王雅(均為化名)委託北京陳志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巍,向瀋陽市東陵法院遞交起訴狀,起訴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瀋陽營業部,要求春秋航空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
記者8月15日上午從律師處獲悉,瀋陽市東陵法院已正式受理該案。
拒載事件
春秋航空:公司規定不承運艾滋感染者
2014年7月28日上午,陳傑、韓達、王雅三人趕到瀋陽仙桃機場,準備搭乘春秋航空公司的9C8581次航班,從瀋陽飛往石家莊。10時30分左右3人到達機場,此時距飛機起飛還有3個多小時。
陳傑説:“我們在機場大廳辦理完登机證後,主動告知春秋航空公司工作人員,我們中有艾滋感染者。工作人員立即向上海總部請示,然後告訴我們:公司有規定不承運艾滋感染者。”
經協商,春秋航空工作人員要求三人中不是艾滋感染者的陳傑提供健康證明。隨後,陳來到機場醫務室,但醫務室工作人員表示:“無需開證明,艾滋感染者可乘坐飛機。”
之後,春秋航空工作人員強行刪除了陳傑、韓達和王雅的機票資訊,3人因無法辦理該航班登機手續,最終未能搭乘飛機。
業內説法
9家航空公司表示 不會拒載艾滋感染者
事後,春秋航空稱:“按民航局第49號令《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三十四條,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況可能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運人不予承運。本公司保留拒絕運輸或拒絕續程運輸艾滋感染者和同行者的權利。”
對此,民航總局消費者事務中心一位工作人員解釋:“民航局的規定沒有細化到傳染病的病種,航空公司有自主規定的權利。”
到底艾滋感染者登機是否受限制?此前,有媒體記者採訪了南航北方分公司、海南航空、中國東方航空、中國國際航空、山東航空、廈門航空、四川航空、深圳航空、西部航空等9家航空公司,他們均表示不會限制艾滋感染者登機,也不會在相關服務上歧視艾滋感染者。
其中,中國東方航空工作人員答覆媒體:“公司本身沒有相關規定拒絕艾滋病旅客登機,只要旅客的病情得到相應的控制就可以。服務上更不會歧視艾滋病旅客。” 中國國際航空工作人員也曾稱:“根據該公司的文件,沒有特殊規定艾滋病旅客不能登機,更不會對這類旅客有任何歧視。”
該案代理律師劉巍表示,春秋航空公司所提的“第34條規定”,必須是在傳染病患者可能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時,航空公司才有權不予承運。與艾滋病人同乘飛機不會引發傳染,春秋航空無權以此規定為由拒載艾滋病感染者。
最新進展
三人要求被告道歉並賠償 法院已立案
昨日上午, 受陳傑等3人的委託,劉巍律師向瀋陽市東陵法院遞交了起訴狀,將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瀋陽營業部告上法庭,要求春秋航空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今日上午記者從律師處獲悉,法院已受理該案。
劉巍律師認為,三名被拒載的乘機者購買了春秋航空公司的航班機票,雙方由此訂立客運合同,春航負有保障購票者在約定期間順利登機並將其承運到約定地點的合同義務。春航拒絕三人登機並強行刪除他們的機票資訊,是違約行為,也違反了《合同法》的上述條款規定。
另外,劉巍律師還認為春秋航空的做法是標準的艾滋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