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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快遞過度包裝”該管管了

  • 發佈時間:2014-11-13 15:16:00  來源:燕趙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業文

  一年一度的網購盛宴使快遞業一片忙亂。數據顯示,如今快遞業平均每天産生的廢棄包裝達千萬件,包裝盒所用的膠帶更是浪費驚人,按每個包裹箱平均用一米膠帶計算,快遞業每年所用的膠帶連起來能繞地球230圈。(11月12日中國廣播網)

  包裹在運輸過程中有堆積,有的要經過長途運輸,加之一些快遞公司的野蠻分撿,包裝嚴實可避免引起網購糾紛。這樣的考慮有其合理性。但快遞的過度包裝所造成的浪費和污染令人擔憂。如不及早建立並完善相應制度,必將會重蹈先浪費污染再治理的覆轍。

  2010年4月1日,《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粧品》的國家標準正式實施。《標準》對食品和化粧品銷售包裝的空隙率、層數和成本等指標作出了強制性規定。這個《標準》只針對食品和化粧品的出廠包裝,這些食品和化粧品一旦進入網購渠道後,無論怎麼被過度包裝,都不再受到《標準》的約束。更令人擔憂的是,快遞包裹如今幾乎無所不包,遠不止食品和化粧品,且數量龐大。今年雙十一期間快件包裹量高達5億件,這還不包括平時包裹數量。如此龐大的快遞業務量背後,是驚人的過度包裝所導致的浪費和污染。

  國際上,運用技術標準對商品包裝進行規制是常規做法。德國的《包裝條例》、日本的《包裝新指引》、南韓的《關於産品各種類包裝方法的標準》,均對商品包裝的體積、重量、包裝空間、包裝層次、包裝成本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例如德國的《包裝條例》規定,凡包裝體積明顯超過商品本身的10%以及包裝費用明顯超出商品的30%,可判定為分割消費者權益的“商業欺詐”。這就從法律法規層面遏制了快遞過度包裝的源頭。

  我國還缺乏國家層面的立法來限制快遞的過度包裝,如果任其發展,其環境風險不可低估。建議國家儘早通過制定法規,嚴格控制商品(不只是快遞包裹)過度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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