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不合格食品:聖唐乳業16次創紀錄
- 發佈時間:2015-12-01 09:13:06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金瀟
進入12月,又到一年年末。今年哪些食品企業在國家抽檢中被通報最多?哪些品牌上了“黑榜”?什麼食品種類問題最集中?多次不合格食品是否有更多處罰?關注食品安全的公眾希望了解這些資訊。
為此,新京報記者聯合同花順數據中心,獨家對國家抽檢做了一次大數據分析,統計國家食藥監總局“總局公告”裏披露的今年前11個月不合格食品抽檢資訊,結果發現有多達449家企業今年以來被通報了2次(含)以上,佔近兩成。
而陜西聖唐秦龍乳業有限公司更是創下不合格16次的紀錄,高居“黑榜”榜首。同時,一些知名食品品牌,如“關山”、“知福”、“金鑼”等,也頻頻出現在國家抽檢不合格名單中。
專家建議,儘管不能因某批次不合格就徹底關停一家食品生産企業,但對屢次不合格的食品生産企業應採取更嚴格的監管措施,可借鑒國外的“黑名單”制度,讓這樣的食品企業“紅牌罰下”。
不合格企業之最
聖唐乳業羊奶粉一年16次不合格
根據新京報統計,自今年1月1日至11月26日,國家食藥監總局在“總局公告”裏公佈了3600余批次不合格食品,有具名的“生産企業”2293家。根據同花順數據中心分析,449家企業被通報2次(含)以上,佔19.6%。而被通報達5次及以上的企業數量為29家,佔具名生産企業總數的1.3%。
值得注意的是,陜西聖唐秦龍乳業有限公司創下不合格食品出現16次的紀錄,高居“黑榜”榜首。西安喜洋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現12次,緊隨其後。另外,南昌市草珊瑚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出現9次,成都友倫食品有限公司出現8次。
新京報記者查詢發現,陜西聖唐乳業有限公司在今年5月5日、6月23日、8月5日都有被通報,不合格産品均為嬰幼兒配方羊奶粉,涉及硒、銅、葉酸、維生素C、鈉、鉀等不合格項目,有的存在風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有的是不符合包裝標簽明示值。食藥監總局責令停止銷售、召回不合格産品,徹查問題原因,全面整改。聖唐乳業官網顯示,該企業是集牧草種植、奶山羊良種繁育、羊乳生産、加工、銷售為一體的羊乳企業,擁有十多個品牌。而在國家抽檢的不合格通報中,聖唐乳業的“恩能加”、“聖唐乳業”、“金羊貝貝”、“蓓安”都榜上有名。
排在“黑榜”第二名的西安喜洋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創建於1983年,主營羊乳製品和嬰幼兒配方羊乳粉,12批次也全是羊奶粉不合格。
11月30日,陜西聖唐秦龍乳業一位工作人員向新京報記者回應稱,“産品並不存在食品安全,此前抽檢不合格只是標簽標注問題,與品質無關,目前已修改了標簽。”而對其産品曾檢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問題,這位工作人員予以否認,稱“那也只是標簽問題,不是品質問題”。
不合格商標之最
“粵農”品牌不合格出現7次
統計還顯示,不合格食品中有品牌商標的1626個,其中328個被通報2次(含)以上,佔20%;5次(含)以上的商標數為17個,佔1%。“粵農”商標出現7次,最多。鼎福、恩能加、冠爾優、蓓安、農大紅、玉峰、聰惠壯等7個商標分別出現6次。“粵農”所在生産企業是位於廣東的陽山縣粵農食品開發有限公司,生産的淮山酥餅、薑汁餅、板栗餅5批次鉛超標,另有2批次珍珠酥李的胭脂紅和亮藍不合格。
另外在知名食品品牌中,“關山”出現5次,“雨潤”出現4次,“知福”茶有3次,“金鑼”與“蒙牛”分別出現2次。其中,陜西飛鶴關山乳業有限責任公司的“關山”5批次嬰幼兒羊奶粉不合格;通遼金鑼食品有限公司“金鑼”金鑼王特級火腿腸(2014年8月4日)菌落總數超標,臨沂新程金鑼肉製品集團有限公司興隆分公司“金鑼”豬後臀尖(2015年6月2日)檢出瘦肉精西馬特羅;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冰糖味棒冰(2015年5月12日)大腸菌群超標、香草口味冰淇淋(2015年5月14日)蛋白質不達標。
新京報記者進一步查詢發現,除國家抽檢外,知名品牌在地方抽檢中也頻頻中招。比如“知福”茶葉,在今年北京市的抽檢中就被通報多達14次,且無一例外均為稀土元素超標。“知福”生産商是福建知福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其委託方深圳市樂知福貿易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回應稱,“知福”茶目前正常生産銷售。
農業部農産品品質安全監管局巡視員廣德福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像“知福”這樣反覆被檢出産品不合格,“出了這樣的問題必須重罰,不允許銷售”。但現在的問題是農産品的銷售不需要許可,地方監管部門執法上個別有問題。
對於因同一原因造成的企業同類食品屢次不合格,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學院營養與食品安全系主任何計國認為,“通常説明其存在常態風險,要找到問題的根源,徹底整改。”
不合格品類之最
5大類食品通報超百次
在國家食藥監總局公告披露的不合格食品中,不同種類的食品出現頻次也不相同。統計發現,通報次數超過100次的食品種類有5大類,分別為飲用水、酒、肉製品、魚、油,被通報次數分別是504次、287次、252次、158次、153次,飲用水問題最多。
不合格項目之最
菌落總數問題最集中
不合格食品中,不合格原因最多的是菌落總數,高達335次。其次為大腸菌群、甜蜜素、電導率、酒精度、黴菌和酵母、山梨酸、苯甲酸,依次為210次、195次、163次、135次、132次、110次、100次。菌落總數、大腸菌群反映食品生産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而黴菌會造成食品腐敗變質,還會産生毒素,造成中毒。
不合格地域之最
山東企業居首位
在地域省份中,山東省、廣東省、湖南省、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所在食品企業生産的不合格食品通報最多,分別為210次、204次、152次、131次和113次。
現象
屢上黑榜仍售賣 消費者不解且擔憂
在此次梳理和採訪中,新京報記者發現,對屢次上黑榜卻仍正常生産銷售的食品企業,消費者表示擔憂。不少人對“多次曝光不合格的食品仍在賣”不解,進而對該企業的同款食品産生質疑和不信任。
日前石家莊市民劉榮強就向新京報反映,稱在當地超市買了一瓶河北三井釀酒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十里香粉至韻酒”。而該款酒在今年9月被食藥監總局通報不合格,要求停産、召回,“停産召回的酒為何還能買到?”
查詢發現,國家食藥監總局9月8日公佈《78批次白酒和1批次花生油不合格的通告》,河北三井釀酒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十里香粉至韻酒”(生産日期2011年1月14日),檢出不得使用的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而這位劉先生買到的“十里香粉至韻酒”生産日期為2010年12月6日,並非所通報的不合格批次。
河北省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對新京報記者解釋稱,消費者買到的産品與所通報産品並非同一批次,不屬於強制召回的範圍,仍在售並不能表明違規。
監管回應
抽檢産品不能以偏概全
不少消費者提出疑問,企業一個批次食品被曝光,其他産品是否有必要停售?國家食藥監局一位工作人員解釋稱,對抽檢産品的結論不能以偏概全。生産中由於受食品原料複雜性、生産工藝穩定性、檢測能力局限性等方面的限制,缺陷産品很難避免。食品企業被檢出不合格産品,僅表明該批次産品有缺陷,並不代表其所有産品都有問題,消費者應理性看待通報資訊。
國家食藥監總局綜合司司長孫梅君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消費者對被通報企業仍在銷售的産品存在疑惑與不信任可以理解”,但不能因為某些批次産品抽檢不合格,就要求企業所有的産品停售。按照規定,這些企業對不合格批次處理就可以。對於多次查出不合格的企業,只要查到的不是同一個批次,其他産品可正常生産和銷售。
“允許食品企業少量的不合格現象出現,允許犯一些小錯誤。但同一家企業生産的一個品類連續查出不合格,必須要對這家企業徹底調查。”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健康所食品科學室主任霍軍生認為,這裡涉及兩個不同的概念,食品品質不合格與食品存在安全問題之間是有區別的。有些品質問題並不構成食品安全問題,處罰會較輕,但這些企業仍會受到警告、下架、召回等處罰。而對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生産企業,則按照規定重罰。
國際經驗
嚴苛“黑名單”制 應讓企業生畏
那麼,對不合格食品,國外發達國家是如何執行的?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學者張曼、王旭、喬慧、鄭風田等曾發表《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建議》,提到借鑒國際經驗,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以增加企業違法的信用成本和社會成本,從而加強企業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自律。
研究認為,食品安全頻發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懲罰力度不夠、監管不嚴,使得企業失信的收益高於違法成本。從國際經驗來看,社會信用體系的核心是失信懲戒機制,建立大型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支撐的“黑名單系統”。
在法律方面,用強大的賠償制度提高食品企業的犯罪成本。除直接賠償外,不少歐美國家還設立了懲罰性賠償制度,即要求違法企業賠付一筆遠超實際損害的賠償,用以安撫被告、震懾其他企業等。
比如在德國,食品違法企業將受到刑事訴訟和鉅額賠償的懲罰。美國只要發現制假售假的食品企業,就會受到25萬-100萬美元的罰金和5年以上的監禁,並對再次違法的食品企業加大懲罰。在法國,售賣過期食品的商店一旦被發現會責令關閉。南韓規定對“造毒”食品企業10年不允許營業。
此外,在一些有著發達的社會信用體系的國家,造假企業一經被發現,將面臨貸不到款,融不了資等困境。美國和德國有專門數據庫可查詢到個人的信用狀況,以及諸多方面的不良記錄等。對食品企業而言,如果摻假造假、欺詐等誠信問題被發現,市場上的其他服務機構將提高對失信企業的服務門檻。
專家建議
屢登黑榜的食品企業應“紅牌罰下”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學院營養與食品安全系主任何計國表示,按照規定,一次被抽檢到不合格,該企業即應該整改,對該批次産品進行下架、召回,消除危害。
“同一企業屢次被抽檢出産品不合格,這一現象讓人感到很遺憾,這説明很多企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沒有足夠重視起來。”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教授羅雲波説,對這一類的食品生産企業應該有更多的監管措施,比如類似“黃牌警告”、“紅牌罰下”等處罰措施。屢次榜上有名的企業要重點曝光與監管。
中國食品行業評論員、食品行銷專家朱丹蓬認為,對“屢教不改”的食品廠家,國家應加強對此類産品的強制退出機制。比如三次抽檢不合格,可暫停該企業的産品進入市場。僅對不合格批次下架,“對企業的處罰力度不夠,結果往往就是不了了之,因此就會出現下架一段時間,再上架還是不合格産品的情況。”
國家食藥監總局食品安全監管三司司長王紅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目前對不合格批次食品的處罰措施,除停止流通之外,食藥監局會增加對該生産企業的抽檢力度和頻次。同一企業被抽樣樣品全部不合格的,食藥監部門要責令企業停止生産、召回全部市場銷售的産品;部分樣品不合格的,責令企業召回不合格産品,視情停業整頓,同時增加對該生産企業其他批次産品的抽檢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