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明確保健食品不再用含有表述産品功能文字命名
- 發佈時間:2015-08-28 09:17:48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金瀟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為保護公眾健康,食藥監總局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命名有關事項的公告》。《公告》明確不再批准以含有表述産品功能相關文字命名的保健食品。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將於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按照對保健食品實施嚴格監管的要求,為確保相關工作的平穩過渡和有效銜接,避免因保健食品名稱中含有表述産品功能相關文字而誤導消費者,保護公眾健康,食藥監總局近日發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命名有關事項的公告》
《公告》明確: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不再批准以含有表述産品功能相關文字命名的保健食品。
——對於已註冊的名稱中含有表述産品功能相關文字的保健食品,申請人應當於2015年12月31日前按照有關規定申請變更該保健食品名稱。
——自2016年5月1日起,不得生産名稱中含有表述産品功能相關文字的保健食品,此前已經生産的産品允許銷售至保質期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