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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攜帶或郵寄燕窩等“洋年貨”入境

  • 發佈時間:2015-02-03 09:30:00  來源:福州日報  作者:黃璐聰  責任編輯:時習

  隨著羊年春節的臨近,不少市民打算春節出境旅遊或者回福州過年,在出入境時哪些東西能帶、哪些不能,有關部門再次提醒市民提前做好了解,避免産生不必要的麻煩。

  根據福建檢驗檢疫局的統計數據,去年有關部門在口岸一共截獲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物8101批次,從中檢出有害生物679種次。其中,僅福州長樂機場口岸就截獲旅客禁止攜帶入境物3786批次,共6540公斤,涉及54個國家或地區。

  “燕窩、肉類製品、新鮮水果蔬菜等都是較經常截獲的禁止入境物品。”有關工作人員介紹,我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明文規定,攜帶動植物、動植物産品和其他檢疫物應當主動申報並接受檢驗檢疫機構檢疫。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産品名錄》,肉類及其製品、水生動物産品、動物源性奶及其製品、燕窩(罐頭裝除外)、新鮮水果和蔬菜、植物種苗等動植物及動植物産品禁止攜帶、郵寄進入我國。同時,對列入名錄及經檢疫不合格的攜帶物、郵寄物,檢驗檢疫機構將依法予以銷毀或退回處理,並可處以最高5000元的罰款。

  工作人員提醒市民,羊年春節臨近,請各位旅客特別是返鄉團聚的華人華僑切勿攜帶禁止進境物品入境,也請國內居民不要委託海外親友捎帶或郵寄相關物品,網民朋友在網購海外物品時應注意了解相關規定,避免因相關物品被查扣而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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