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草庫存以“曖昧”身份繼續銷售 官方未表態
- 發佈時間:2014-08-14 09:36:23 來源:中國青年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自7月18日極草中藥飲片炮製規範被青海省食藥監局撤消,極草産品已不能以“中藥飲片”身份生産。問題是,極草庫存産品如何處理,是下架召回還是繼續銷售?儘管青海省食藥監局至今未明確表態,但中國青年網記者調查發現,極草地方經銷商已接到指令,繼續“正常銷售”。
極草中藥飲片炮製規範被撤消後,因青海省食藥監局一直未明確表態,原本冠以“中藥飲片”身份的極草庫存産品,是下架召回還是繼續銷售,成為一大懸疑。
8月13日,記者來到位於淄博市“茂業天地”負一層的極草産品專櫃,發現偌大的售賣專櫃冷冷清清。極草導購員李娜熱情地招呼記者這個“唯一的顧客”,並詳細介紹極草5X産品的功效、價格。
不過,在為記者介紹極草5X冬蟲夏草含片和粉片時,當被問到這是藥品還是食品時,李娜並沒提及其原來的“中藥飲片”身份。
“這不是藥品,不是食品,也不是保健品……”她有些不自然地説。
“那究竟是什麼?”記者追問。
“……中藥滋補品”。
其實滋補品只是一個民間説法,在産品類別裏,並無“滋補品”這一分類,遑論“中藥滋補品”了。
中國青年網記者注意到,對於極草銷售人員來説,“中藥飲片”這一曾經引以為豪的稱謂,已然成為“過去時”。
在位於淄博市世紀路的極草專賣店,導購員陳夢瑩對極草産品的身份説法和李娜基本一致,也只介紹是滋補品。
與此對應,記者觀察到,極草經銷商陳列的極草5X産品外包裝上,産品許可證號均為青20100041,既不是“食”字號,也不是“藥”字號,亦非“健”字號。生産日期多為2013年。
李娜和陳夢瑩對記者坦言,目前貨櫃上在售的産品均為以前的庫存,“沒有今年六七月份的進貨”,能查詢到的最新進貨時間不過今年四月。
事實上,極草産品的生産商——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下簡稱“青海春天”)早就對已不能再生産“中藥飲片”心知肚明。
陳夢瑩就透露,“上面”通知,“7月18日以後,極草的産品將換成一種‘試點産品’,以“試點産品”身份對外銷售。”但到底是何種試點産品,她説不上來。
她同時被告知,“之前的産品都是合法的,都正常銷售。”
當然,她不知道的是,青海省食藥監局並沒有就此明確表態。
她可能還不知道的是,在極草産品由最初的“食品”轉為“藥品”時,青海春天曾在2010年政府文件下達之後,將全部食品字號産品下架、“召回”。
特殊的樣本
據《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生産沒有國家藥品標準的中藥飲片,不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炮製規範的”,依照《藥品管理法》中“生産、銷售劣藥”給予處罰。
不過,青海春天生産的極草系列産品屬於特殊的樣本。
其特殊之處在於,今年7月18日,青海省食藥監局發佈公告撤銷的《青海省冬蟲夏草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在2010年12月出臺時,同樣由青海省食藥監局頒布實施。因極草産品是市場上唯一的冬蟲夏草中藥飲片,此規範一度被看做是為極草“量身打造”。
“極草中藥飲片的合法性是青海食藥監局給的,撤銷也是由他撤的,頗有些成也蕭何敗蕭何的意味。”有業內人士認為,儘管青海食藥監局這一撤銷決定主要來自國家食藥監局的壓力,“但估計也比較糾結”。
記者了解到, 2012年6月,國家食藥監總局下發《關於冬蟲夏草中藥飲片炮製規範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冬蟲夏草粉碎及壓製成片不屬於中藥飲片炮製範疇,明確要求青海省對“規範”予以修正,妥善處理,切實加強對中藥飲片的監督管理。
一年後的2013年6月,國家食藥監總局辦公廳再次發文明確指出,“不得將片劑、顆粒劑等常規按製劑管理的産品作為中藥飲片管理,並不得為其制定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同時要求“對已發生的不當審批行為須立即糾正、妥善處理”。
青海春天極草樣本的另一特殊之處在於, 2012年7月, 青海春天成為國家食藥監總局《冬蟲夏草用於保健食品試點工作方案》的試點企業。
“試點期間,企業身份及産品的轉換如何進行,目前來看並不是足夠透明。”有行業觀察人士認為。
青海春天産品總監劉淩霄對此曾表示,“國家藥監部門對於冬蟲夏草轉型為保健品也給出了5年的試點期,因此在試點期內,可能會出現産品身份不明確的質疑,但這也是過渡期內企業所必須經歷的過程,在此期間內青海春天最需要做的就是提升産品的安全性,至於身份問題,最終還是要交給政策部門來規範。”
中國青年網記者採訪的相關專家及業內人士也認為,“主要看青海省食藥監局的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