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2/3受訪者去年遭遇過個人資訊洩露
- 發佈時間:2015-03-14 08:35: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馬巾坷
原標題:中消協:2/3受訪者去年遭遇過個人資訊洩露
昨日,工商人員在街頭開展“3·15消法知識”宣傳。當日,北京市工商局懷柔分局走到街頭、鄉村、社區向市民宣講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辨別商標標識、如何防止受騙等消費知識,並給消費者發放新消法讀本、消費維權圖冊。卜向東 攝
網路時代,個人資訊安全越發讓人感到不安。中消協昨日發佈《2014年度消費者個人資訊網路安全報告》,結果顯示約有三分之二的受訪消費者過去一年裏遭遇過個人資訊被洩露或竊取等現象。
中消協和專家呼籲應儘快建立個人資訊保護標準規制,規範行業企業在消費者個人資訊的採集和使用;通過技術手段提升消費者個人資訊數據庫安全,從源頭上斬斷伸向消費者個人資訊的“黑手”。
“個人基本資訊”洩露最多
中消協副會長兼秘書長常宇介紹,個人資訊洩露事件的頻發,對網民造成了金融資産和個人資訊安全等危害,特別是銀行卡敏感資訊洩露現象屢次發生,而消費者在個人資訊保護上又面臨“防範難、舉證難、索賠難”。
這份報告是中消協聯合360網際網路安全中心進行的一次“網民個人資訊保護狀況調查”,消費者對網際網路個人資訊保護現狀滿意度低,非常不滿意和不滿意的受訪者佔比多達56.58%。而且個人資訊遭受洩露的現象極為普遍,約三分之二受訪者在過去一年內個人資訊曾被洩露或竊取。
而“個人基本資訊”是被洩露或竊取最多的,高達72.12%;其次依次是個人網路行為資訊、個人設備資訊、隱私資訊、賬戶資訊、社會關係資訊。當資訊被洩露後,8成受訪者受到電話、短信、郵件等騷擾,甚至還有33.14%的人遭受過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
不過,遇到資訊洩露,受害者多保持沉默,只有不到2成的人會訴諸法律。
服務商非法收集是洩露主要渠道
調查顯示,“服務商未經本人同意,暗自收集個人資訊”是消費者個人資訊洩露的最主要途徑,佔到6成多。此外,日常使用的網路服務系統存漏洞,服務商或不法分子故意洩露、不法分子通過木馬病毒、釣魚網站等手段盜取,也是資訊洩露的渠道。
中消協消指部副主任皮小林指出,不法分子受商業利益驅動是目前侵害個人資訊行為氾濫的主要因素。而調查取證難、賠償懲罰力度不足、難以確定侵權人,也是消費者維權難的原因。
呼籲
應設立個人資訊保護機構
中消協指出,目前我國沒有專門的個人資訊保護執行機構,現行監管模式是各個部門只負責監管與其行業相關領域下的個人資訊安全問題,會遇到監管交叉或監管空白地帶。
另外,現行法律並未規定對推送垃圾短信和廣告有任何強制性處罰,無法有效限制該類違法行為,處罰較低,這導致了公民經常只能被動接收。
因此,要解決消費者個人資訊洩露和濫用的“頑疾”,應建立相應的個人資訊保護法規,實現對個人隱私權的全面保護。同時在全國範圍內設立專門的個人資訊保護行政機構,對電信行業、網際網路企業、個人資訊使用集中的行業重點監管。(記者廖愛玲 李婷婷)
案例
賣假茅臺 華潤超市10倍賠償
消費者在華潤超市花近1.4萬元買7瓶假茅臺,法院:超市未提供進貨證據,應賠償
花近1.4萬買了7瓶53度的飛天茅臺酒,回家後發現是假酒,消費者孫明(化名)將華潤超級市場有限公司(以下稱華潤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退款並賠10倍損失。
昨日,二中院經審理認為,華潤公司無法提供涉案茅臺酒的貨品來源,判令其對消費者進行10倍賠償。
茅臺包裝不一 經檢測為假酒
孫明介紹,2012年6月29日,其以每瓶1990元的價格在華潤超市買了7瓶53度飛天茅臺,回家後發現,7瓶酒的包裝都不一樣,懷疑買到了假酒,遂將其中一瓶送至國家食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檢測,結果顯示,送檢的酒不是貴州茅臺酒。
接到孫明舉報的西城區長安街工商所將剩餘6瓶酒送至茅臺酒廠檢驗,鑒定結果均係“送檢茅臺均非茅臺酒廠産品”。
孫明認為,被告作為大型連鎖超市,銷售假茅臺酒,直接影響了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産安全,訴至西城法院,要求華潤退貨退款,並10倍賠償。
超市無法證明涉案酒來源
一審開庭時,華潤公司辯稱,作為經銷商,公司已盡到了基本的審查義務,故不應承擔責任。
在庭審現場,華潤公司出具了與茅臺授權的正規供貨商北京市糖業煙酒公司酒類經營分公司的《購銷合同》、送貨單等證據。但從生産日期上看,孫先生所購茅臺酒非出自該正規供貨商。
一審法院認為,孫名買的茅臺酒經鑒定均為假酒,故判處華潤公司退還孫明貨款13930元,並賠償13.93萬元,另支付檢測費760元。
昨日,二中院審理認為,華潤超市銷售的涉案茅臺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在糖業煙酒公司證明涉案酒水不是其所供的情況下,華潤超市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其所供涉案酒水來源,故應認定超市對銷售假茅臺酒的行為是明知,據此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記者李禹潼)
發佈
北京成立首個線上糾紛調解委員會
線上遠端調解網路遊戲糾紛;北京今年將新增10個人民調解機構
昨日北京石景山搜狐暢遊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據悉,這是全市首家運用線上手段處理消費糾紛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同時,今年將新增10個人民調解機構。
昨日,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消協“3.15”主題活動中,宣佈成立北京市石景山區搜狐暢遊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該調委會通過網路會議模式開展線上可視調解網路遊戲消費糾紛。
據介紹,如果消費者在網路遊戲消費過程中對企業投訴,企業可以以郵件形式向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隨後,消費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通知消費者、被投訴企業調解會議的時間、進入線上調解室。會有工商局、司法局、行業專家等工作人員與消費者和企業同時線上,遠端線上調解,文字、音頻等形式保存調解過程數據。消費者和經營者達成一致意見後,調解結束,可根據雙方要求出具調解文書。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今年將新增10個人民調解機構,並對2015年新增人民調解機構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等。
同時,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也將是重點,北京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探索賠償先付的條件、流程、範圍、方式以及處理時限等制度,引導行業內企業進行小額爭議快速解決等。
聲 音
消費者維權不光是維護市場秩序的需要,也是保障民生的需要。經營者是消費者權益的第一維護人,經營者應加強監管,並誠信地做好資訊公示,生産企業要把好品質關。 北京市副市長程紅(記者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