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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已開建空中交通資訊平臺 中消協呼籲建第三方資訊平臺

  • 發佈時間:2014-10-26 17:51: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央廣網財經北京10月26日消息(記者高敏)據經濟之聲《天下公司》報道,針對中國民航局公佈的《航班正常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中國消費者協會最新提出建議。

  中消協認為,應當明確規定,航班延誤造成消費者損失的,要賠償損失;延誤達到一定時間,沒有損失的,應當借鑒國外經驗,結合不同的航程距離、不同的延誤時間做出最低補償規定。

  通常情況下,延誤4個小時,賠償200塊,這是目前國內大部分航空公司針對自身原因造成延誤之後,相對統一的賠償標準。民航資源網專家韓濤今天在接受《天下公司》採訪時表示,要設定最低補償的話也可以按照這個標準。

  韓濤:以關艙門為時間點,就是説飛機延誤,旅客在候機廳等待,等待的時間,直到上了飛機關艙門這段時間,超過4個小時,會有200元的賠償。除了廉價航空,國內大部分航空公司都是這樣操作的。如果説航空公司之間有些對比或者競爭,當然更多的是地方航空給的政策可能會好一些,比如減少到3個小時或者兩個小時。如果預計會延誤6個小時甚至更長,航空公司一般會先安排食宿,最後到登機口也還是賠償200元。我也碰到過這樣的延誤。

  韓濤説,航班延誤首先要明確賠償責任。按照規定,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不給予賠償,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主要根據延誤時長來賠償,跟旅客購買的票價並沒有直接關係。

  韓濤:根據民航法相關規定,航空公司按照航班延誤的情況給予旅客一定的補償,但數額是沒有明確規定的。最新的規定,權責更加明確。航空公司自身原因比如飛機週轉、機械故障,還是天氣原因?如果是天氣原因,這個是不包含在賠償範圍內。

  為減少糾紛,也有航空公司聯合保險公司推出航班延誤險。比較普遍的情況是延誤4個小時賠償200—300元,保費20元。乘客可以根據自身的需求購買。

  不過,由於國內目前缺乏比較明確的操作性規範,産生了大鬧大賠、小鬧小賠、不鬧不賠的怪圈。延誤到底是因為流量管控、天氣等不可抗力,還是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大家對航空公司的説法並不十分信任。韓濤坦言,其中存在資訊不對稱、不透明的問題。

  韓濤:現在有些手機軟體可以實時了解到航班動態。當然,中國民航總局也有資訊化建設的規劃,在未來幾年內,建設一個向全國民航公佈的航班實時動態系統,作為一種公共資訊資源來出現,就像天氣預報一樣。

  中消協同時呼籲,應該建立第三方資訊發佈平臺,及時公佈航班情況,並根據旅客要求及時出具真實、準確、有效的航班延誤原因、時間證明,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和索賠權。

  《航班正常管理規定》從今年5月徵求意見,10月30日將施行。您會有什麼建議?如何做到資訊公開、透明、及時?

  如果沒有執行細則,相關規定很容易形同虛設。

  中國民航管理幹部學院副教授刁偉民認為,可以借鑒歐盟頒布的《關於航班拒載、取消或延誤時旅客補償的一般規定》。

  刁偉民:這個法律文件裏面有一個很突出的做法,將航班延誤的時間、里程等這些因素結合起來考慮,出臺制定了一個具體的賠償標準,具有比較強的操作性。旅客在面對延誤出現的時候往往是以平靜的心態來對待的,因為他們對於航班延誤出現以後的補償標準是明確的,對於後面處理的期望值也是確定的。

  不過,根據國際通行的做法,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航班取消或延誤,同樣不給予賠償。民航資源網專家韓濤説,2010年,歐洲冰島南部一座火山噴發,火山灰蔓延導致歐洲多個國家關閉機場或領空,當時就有上萬架次航班取消或延誤。

  韓濤:歐洲有一陣子火山灰,當時特別是北歐航班,全部都不能起飛,一延誤就延誤幾天,但這是不可抗力,也是沒有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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