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婭莉)1月9日,環境保護部首次處罰機動車生産企業。山東凱馬汽車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凱馬)和山東唐駿歐鈴汽車製造有限公司違反大氣污染防治制度受到行政處罰,處罰金額3800余萬元。
環保部要求各級環保部門全面貫徹實施新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嚴懲生産超標機動車和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行為。
據悉,從2016年1月開始,環保部就已組織開展柴油車專項監督檢查,並按標準規定要求抽取山東凱馬汽車製造有限公司和山東唐駿歐鈴汽車製造有限公司車輛進行了實驗檢測。經第三方檢測結果顯示,山東凱馬及唐駿歐鈴生産的輕型柴油貨車排放的“碳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超過國四標準的限值要求。同時,環保部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山東凱馬生産的重型柴油貨車的OBD系統存在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産品出廠銷售。
上述兩家公司的違法行為均違反了《大氣污染防治法》的相關條款,決定責令兩家企業改正生産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違法行為。並對山東凱馬兩項違法行為處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貨值金額二倍罰款的處罰,罰沒款合計3174.21萬餘元。對唐駿歐鈴處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貨值金額二倍罰款的處罰,罰沒款合計703.63萬餘元。
環保部在檢查過程中多次發現上述兩家公司存在故意造假、生産不達標車輛行為,在行業中造成惡劣影響,嚴重影響機動車排放標準升級效果,環保部對兩公司進行了約談,要求立即整改。本次抽檢山東凱馬、唐駿歐鈴各3輛輕型柴油車進行排放測試,測試結果均不合格,超標情況嚴重。山東凱馬車輛氮氧化物是標準限值的5.7~5.9倍,“碳氫+氮氧化物”是標準限值5.6~5.7倍,顆粒物是標準限值的1.1~1.5倍;唐駿歐鈴車輛氮氧化物是標準限值5.4~5.9倍,“碳氫+氮氧化物”是標準限值5~5.5倍。
對於山東凱馬遮罩重型柴油車OBD部分主要功能的行為,環保部在通告中指出此行為屬“弄虛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檢驗合格産品出廠銷售”行為,存在主觀故意,違法行為性質惡劣。
山東凱馬環境違法並非一日。早在2016年,中國品質報曾報道,山東凱馬曾因生産的汽車使用的發動機配置與其向環保部的申請不符,實際排放標準未達到産品合格證上標注的國Ⅳ排放標準,構成欺詐,遭到消費者起訴,連輸官司,賠償消費者28萬多元。
環境保護部對上述兩典型環境違法案件直接實施行政處罰,對兩家機動車生産企業開出上千萬的鉅額罰單,表明瞭環保部對違法排污的“零容忍”態度。此舉為2018年在全國開展機動車和油品監督檢查打下了堅實基礎,是落實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舉措。
為確保新生産機動車環保達標,環保部將嚴格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法》,採取更積極、更主動的措施,持續加大新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産企業監督檢查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完善機動車環境監管的長效機制。
(責任編輯:羅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