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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果汁”不含果汁是誰之過

  • 發佈時間:2016-04-19 10:32:12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張楓逸

  近日,新京報記者分別在街邊飲料店、快餐店、超市等購買了5種果汁送去檢測,其中3種係商家口中的鮮榨果汁,2種為超市銷售的標稱“100%果汁”的瓶裝果汁。檢測結果顯示,5種果汁樣品中,只有3種樣品含有果汁(其中1種僅含少量),另外2種不含果汁。(據《新京報》)

  按照消費者的理解,“100%果汁”就是純果汁,喝起果汁來如同吃水果一樣健康。實則不然,業內人士透露,目前很多所謂的鮮榨果蔬汁就是使用濃縮果汁、果醬、果汁伴侶、果汁粉之類的勾兌而成,不僅營養成分較少,過量食用會導致肥胖、糖尿病等症狀,影響身體健康。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一些企業和商家聲稱銷售的是“100%果汁”,實際上果汁只是其中一小部分,有的甚至不含任何果汁成分,這顯然屬於欺詐行為。然而,近年來關於“100%果汁係勾兌而成”的報道屢見報端,成為公開的秘密,卻遲遲不見有部門出面叫停潛規則,這不免有些尷尬。

  “100%果汁”之所以挂羊頭賣狗肉,很大程度上就是利益使然。市面上銷售的一扎1000ml的鮮榨果汁,最便宜的也要30多元,而用濃縮果汁勾兌成的一扎橙汁,成本不到2元錢,超過15倍的利潤,讓不少商家擋不住誘惑。逐利是資本的天性,因此需要健全完善的制度結構和監管體系,保障商家流淌“道德血液”,守法誠信經營。反之,如果某一行業的職業道德失守,其背後一定或多或少閃爍著監管失靈的魅影。

  目前,我國並沒有“100%果汁”相應的標準,也沒有關於純果汁的定義,同時,現行國家標準《飲料通用分析方法》只能針對橙、柑、橘濃縮汁和果汁以及果汁飲料,檢測其中的果汁含量,而對其他果汁的含量並沒有可測定的標準。標準的缺失,給一些不法廠商留下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空子。

  與正規企業的瓶裝果汁相比,街頭路邊叫賣的鮮榨果汁更是近乎處於“裸奔”狀態。2010年,國家藥監局曾組織起草《餐飲服務單位現榨飲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擬規定不得在現榨飲料內添加食品添加劑,採用濃漿、濃縮汁、果蔬粉調配而成的飲料,不得稱為“現榨飲料”。這一度被視為現榨飲料行業擺脫叢生亂象、走向規範化之路的開始。但如今6年時間過去了,辦法依舊“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此外,由於這些飲料店、快餐店“小、亂、散”,往往處於監管的盲區,溫度是否合適、容器是否消毒等問題難以追究,衛生條件亦是堪憂。

  每每媒體曝光“100%果汁”亂象之餘,都會附上一段“溫馨提示”,教消費者如何從顏色、泡沫、氣味、質感等方面辨別真假純果汁。這種活生生把消費者逼成鑒定專家的架勢,不僅讓消費者太累,還折射出監管部門的“懶政”。建議,有關部門應儘快制定“100%果汁”的行業標準,加強品質監督,對弄虛作假的違法企業依法查處。同時,新消法將欺詐消費者懲罰性賠償提至3倍,各級消協組織應積極引導和幫助消費者維權,讓無良經營者付出應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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