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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一次性用品應規避一次性監管

  • 發佈時間:2015-12-24 09:32:20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禁止一次性用品

  應規避一次性監管

  □ 張西流

  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並經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准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于12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規定,住宿、旅遊、餐飲經營者不得在經營活動中免費提供一次性用品。

  (據新華網)

  眾所週知,禁止酒店等旅遊服務行業免費提供一次性用品,目的是為了節約資源,減少污染,其積極意義不言而喻。特別是,禁止生産、銷售和經營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食具等高能耗、高污染用品,從源頭上治理一次性用品,抓住了問題的關鍵。然而,回想過去“禁塑令”及禁止使用一次性發泡塑膠食具,歷時多年卻禁而不止的現實,除了消費市場的剛性需求之外,更在於監管嚴重缺位,讓“禁令”形同虛設。由此,讓人們不得不對此次杭州的“禁令”效果心存疑慮。

  從表面上看,禁止免費提供一次性用品,對於酒店等旅遊服務行業來説,減少了經營成本,其理應抱支援態度。然而,從深層面來看,禁止一次性用品,勢必會給遊客的衣食住行帶來不便,有的遊客就會將此歸罪于酒店等旅遊服務行業服務縮水,從而不去選擇此類酒店。因執行“禁令”,導致消費者流失,經濟效益受損,顯然不是旅遊服務行業想要的結果。無奈之下,為了討好消費者,不排除有的商家暗中抵制“禁令”,違規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用品。

  這無疑又給監管部門出了一道難題。可以預料,“禁令”出臺之後,監管部門會有一個“興奮期”,將會組織開展針對一次性用品的集中整治行動,嚴管之下,一次性用品也會得到有效遏制。問題是,監管部門隨之就會進入“疲勞期”,一方面,受執法人員、經費不足的限制,監管部門難以保證對一次性用品治理的可持續性;另一方面,面對多於牛毛的旅遊服務企業,監管部門顯得力不從心,從而導致“禁令”執行難,重蹈禁止使用一次性發泡塑膠食具的覆轍。如此,面對禁而不止的一次性用品,有關部門可能會淪為“一次性監管”。

  因此,筆者認為,禁止一次性用品,應規避“一次性監管”。首先,相關部門應進行立法,使相關單位能夠依法全面禁止一次性用品。同時,實施“禁令”,宜堵更宜疏。這就要求在禁止一次性用品的同時,加快替代産品的研發、生産和供應,即推出可降解製品,滿足市場需求。特別是,實施“禁令”,必然導致部分商家庫存的一次性用品大量積壓,給其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對此,有關部門應採取積極措施,進行妥善處置,將其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以此提高商家執行“禁令”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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