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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違法成本拒絕任性砍單

  • 發佈時間:2015-12-22 09:32:59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提高違法成本拒絕任性砍單

  □ 濱兵

  趕上“雙11”京東搞促銷,消費者徐先生就多買了幾臺電視,沒想到卻被商家以非正常消費行為為由砍單,這讓徐先生非常生氣。京東方面表示,徐先生購買數量超出正常標準,是系統自動攔截。律師則認為,商家以此作為砍單理由並不成立,理應遵照合同發貨。

  (據《北京晨報》)

  如今,網路購物已經成為很多人的日常購物方式。有時,網購的折扣優惠多、力度大。“秒殺”和“搶”,成為了在網購低價、特價商品時的特有動詞。但有時,“搶”到了,並不意味著東西就一定是你的了,因為有砍單存在。

  電商砍單屢見不鮮。消費者孫先生“雙11”期間在國美線上參加活動,在搶購頁面中,孫先生以98元搶購到了一款華為麥芒4手機,又以100元搶購到了兩部華為P8手機,在成功交款生成訂單後,次日卻遭國美線上單方面取消訂單。購物網站惡意砍單,弄出的理由不少,比如“價格標錯”“等待調貨”或“缺貨”等,這種砍單是單方面的,且很是霸道,吃虧的只有消費者。

  做生意要講誠信,可砍單卻與誠信背道而馳,這是電商在自毀“信用長城”。電商敢於頻頻砍單,一方面是因為監管體系落後,另一方面是由於違法成本低。於是電商不顧誠信肆意妄為,想砍單就砍單,想什麼時候砍單就什麼時候砍單,消費者只能無奈接受。

  具體到孫先生這件事上,商家沒有在銷售頁面加以明確,例如每個賬戶或每個IP地址只能購買一件,既然事先沒有明説,那麼下單即代表合同生效,無論何種原因,商家理應依約發貨。本是極其淺顯的道理,但對於電商來説,卻不加以理會,仍然以自己的“標準”來決定砍單。如此,又如何能夠讓消費者信服?

  面對任性砍單,消費者通過法律途徑獲得權益保障的例子也不是沒有。據報道,去年,某品牌電視曾在亞馬遜網站標價161.99元銷售,上千名消費者下單搶購。但一天后,消費者接到缺貨、取消訂單的郵件。3位消費者代表向法院遞交了起訴書。最終法院判決,支援消費者所有訴訟請求,要求亞馬遜向這些網購消費者履行交付該電視機並承擔消費者的律師費等維權費用。可這樣成功維權的消費者畢竟太少,更重要的是,商家的賠償與其獲得的利潤比,不值一提,可對於消費者來説,卻要付出沉重的代價,有時候也未必能夠成功維權。

  不能再讓電商任性砍單,最有效的路徑就是提高違法成本。而維權的路徑不能僅僅依賴於打官司,為一個幾十、幾百塊元的東西打官司,耗費很多時間精力,這對於消費者來説是得不償失的。為此,相關職能部門要暢通維權路徑,不僅要讓維權變得簡單,而且還要讓電商付出的違法代價增大,如此,才能讓砍單變得不再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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