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智慧財産權服務標準化蓄勢待發
- 發佈時間:2015-09-11 09:32:22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徐風
9月7日,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主辦的智慧財産權服務標準化國際交流會,展示了我國智慧財産權服務領域標準化工作的最新成果,分享了國際國內專家學者的最新觀點,我國智慧財産權服務標準化經過多年的積澱,已呈蓄勢待發態勢。
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副局長甘紹寧引述2014年6月國務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中“探索建立各類智慧財産權服務標準化體系和誠信評價制度”,毫無疑問是智慧財産權服務標準化最權威的出處;2014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深入實施國家智慧財産權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對建立健全智慧財産權服務標準規範的要求更加明確;2015年初,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國家標準委等4部門出臺《關於智慧財産權服務標準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則統籌指導智慧財産權服務標準化建設。甘紹寧認為,智慧財産權制度是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支撐,是激勵創新的根本保障;標準化在提升服務水準和能力等方面也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他希望智慧財産權服務標準化國際交流會成為一個品牌持續開展下去。
國家標準委副主任崔鋼結合標準化改革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背景強調,加強創業智慧財産權服務是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重要措施之一,這對智慧財産權和標準化工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戰。他透露,在智慧財産權服務標準化方面,目前國際上相關標準制修訂工作尚未展開,我國已于2014年制定發佈了《關於智慧財産權服務業標準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並且正組織籌建相關技術組織,我國在智慧財産權服務標準制修訂方面已經超前于國外各國,國家標準委將進一步加快智慧財産權服務標準研製,完善智慧財産權服務標準體系,同時進一步推進由我國主導制定智慧財産權服務國際標準工作。
加強智慧財産權服務是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重要措施之一,標準化是否會妨礙創新這個老話題又一次在會上被提出。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高瑞鑫認為,智慧財産權成果需要借助標準化活動以持續擴大其應用價值,加快引領和掌控市場地位和技術優勢;智慧財産權領域的各支撐要素,包括智慧財産權服務,亟須借助標準化來規範行為、保障品質、提高效率、凝結品質。智慧財産權服務品類、項目、術語、代理、資訊、諮詢、培訓、設施、環境等無一不需要標準化。
智慧財産權是專利權、商標權和版權的總和,智慧財産權服務類標準相對於其他類別的標準起步較晚。從2013年開始,深圳市已發佈實施7項智慧財産權服務標準,涉及專利代理機構服務、專利代理機構品牌創建、企業專利運營、專利交易價值評估、專利資訊分析與利用、境外參展智慧財産權預警等方面。其實我國早在2008年就開始制定實施了一系列智慧財産權服務國家標準,如2008年發佈的智慧財産權文獻與資訊系列標準中的分類及代碼和基本詞彙等,還有一系列智慧財産權行業標準。北京中關村是全國首批國家智慧財産權服務業集聚發展試驗區、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匯聚了大量智慧財産權服務、標準化服務優質資源。據中關村智慧財産權促進局局長黃顯智介紹,2012年,中關村智慧財産權服務業集聚發展試驗區就已成立,包括對服務機構、流程、內容在內的中關村智慧財産權服務績效考評標準在試驗區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我國智慧財産權服務業發展迅猛。據江蘇省智慧財産權研究中心主任唐恒介紹,2013至2014年,我國新增智慧財産權服務機構5000余家,截至2014年6月從業人員已達44萬人。唐恒認為,智慧財産權服務業的快速發展急需提高服務水準,標準化恰好是提升服務水準的重要路徑,智慧財産權服務標準化將為智慧財産權服務水準的提升提供有力支援。北京康信智慧財産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董文倩認為,成為國際化的代理機構,標準化是根基。
來自歐盟、德國、美國的標準化、智慧財産權服務機構的專家學者和機構負責人分別介紹了歐美智慧財産權服務領域的情況。雖然這些國家和地區沒有制定實施智慧財産權服務標準,但是其有著良好的標準化基礎,其智慧財産權服務的全過程幾乎都形成了完整的標準化文件,這方面的經驗尤其值得我國智慧財産權服務標準化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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