睜大眼睛看標簽
- 發佈時間:2015-07-31 07:37:36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觀象臺
□ 胡立彪
人們經常説要理性消費。但所謂“理性”並非要求消費者掌握多少專業知識,只要養成一些良好的消費習慣,基本就沒問題了。比如學會看商品標簽。就算你外文水準有限,買到一款全是外文的商品,也要研讀一下,看看有沒有“Made in Deguo”之類的文字夾雜其間,以防被騙。實在看不懂也沒關係,只要做下面簡單的事就行了——向有關部門舉報,或直接訴諸法院。
洋品牌印洋文,有其合理之處,但要是其商品直接針對中國市場的時候,或者不翻譯成漢語,抑或只譯出簡單的詞句,而有意無意漏譯一些重要部分,這種做法如果不是一種疏忽,那只能讓人懷疑其背後隱藏著其他特殊目的。而如果是在國內生産且只在國內銷售的商品,在包裝和標簽上印滿外文,一定不會有促進消費者學習外語的良好心願,其目的只有一個:騙人。正基於此,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中國市場上銷售的進口商品應該加貼完善的中文標識,如果中文標識不明確、不完善,則屬於違規行為。
近日,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標簽違規案例,很有代表性。消費者廖先生花費384元在一家便利店購買了一箱共24瓶美國進口某品牌咖啡飲料,回家消費過程中發現這些飲料包裝、標簽上全是外文,一個中文字都沒有,他認為這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於是找到便利店老闆要説法,結果被拒。一怒之下,他一紙訴狀將該便利店告上法庭。法院審理認為,便利店售賣商品包裝存在標識瑕疵,違反我國相關規定,判令便利店老闆全額退還廖先生購物款,並支付3倍于購物款的賠償金。
這起案例告訴人們,標簽雖小,但事關重大。企業和商家要認真對待,睜大了眼睛做,消費者也要上點心,睜大了眼睛看,兩者都不能疏忽大意,否則都可能會承受利益損失。不過,企業商家有監管部門看著,可能眼睛還好使一些,而消費者消費全憑自己喜好,“看”起來就不那麼用心了。有調查顯示,有55.3%的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會仔細看標簽,而剩下44.7%的人表示對標簽時看時不看,甚至從來不看。
不看標簽,除了可能被騙之外,還有另外的危險。我國的食品安全法規中有這樣一條規定,如果食品標簽標明瞭生産日期、保質期或保存期,當消費者未按照標簽上標明貯藏條件保存而食品發生意外時,食品製造者不承擔責任。也就是説,商家要是存心忽悠人,標簽“有失規範”,你吃了虧還是能夠找監管部門要説法的。可要是商家標簽合法合規沒問題,好比是在馬路上正常駕車行駛,而你卻閉著眼睛不看交通標識過馬路,被撞了可就要自認倒楣了。
有人説,莫説是進口商品的洋文標簽看不懂,就算是有了中文説明,甚至是國産的商品,也有許多看不懂的地方,還看它做甚?這的確是個問題。調查顯示,有七成多的人認為自己只能部分看懂商品標簽的內容。原因是,標簽中專用名詞和術語過多;還有很多不常用、不通俗的名詞,這讓大多數普通人如同霧裏看花。
商品標簽講究科學、準確是必須的,但要是多數老百姓都看不懂,這就有問題了。看不懂乾脆就不看,消費者的這種無奈,實際上更多顯露的是對監管部門和企業商家的不滿,當然也是對他們提出更高的要求。就像我們常説的,産品品質安全並非某一個人、某一個部門或某一個企業的事,它需要全社會所有成員的共同參與。只有大家都睜大眼睛,不放過任何一個可疑細節,我們才能真正擁有令人放心的消費安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