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自平衡獨輪車受傷自擔七成責任
- 發佈時間:2015-06-10 09:34:53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騎自平衡獨輪車受傷
自擔七成責任
□ 本報記者 曾祥素
只需一個輪子就能“健步如飛”,身體前傾或後傾就能加速或減速,如同哪吒腳下的“風火輪”一般,如此拉風的器物怎能不讓時尚潮人們怦然心動。然而,這樣的“代步神器”能否上路?是否安全呢?
小飛(化名)和他的幾名同學分別使用IPS自平衡獨輪車在路上騎行,在行駛至北京市海澱區學清路與石板房南路交叉口北側,幾名同學由西向東陸續已通過路口,小飛急於追趕同學,急匆匆衝過了已亮起紅燈的路口。同時,一輛小轎車遇綠燈由南向北正常通過路口,小轎車與小飛身體及IPS自平衡獨輪車接觸,造成小飛受傷,右脛骨粉碎性骨折等病症,經鑒定其傷情構成10級傷殘。
事故發生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小飛使用的IPS自平衡獨輪車進行了車輛類型鑒定,經鑒定,該電動獨輪車的車輛類型無法確定。事故經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小飛使用IPS自平衡獨輪車由西向東遇紅燈通過路口發生交通事故是此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小轎車由南向北通過路口未確保安全發生交通事故是次要原因,因此,小飛負主要責任,小轎車方負次要責任。
小飛起訴至北京市海澱區法院,要求小轎車司機賠償醫療費、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法官根據事故雙方的過錯,判定小飛自己負擔70%的責任,小轎車方承擔30%的賠償責任。判決現已生效並履行完畢,雙方都服判息訴。
法官表示,在這事故中,小飛缺乏交通安全意識闖紅燈,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對於該起事故反映出的問題需要深思,這種“代步神器”新型工具能否上路,應該算是什麼性質的交通工具,遵守怎樣的交通規則,出了事故怎麼分責等等一系列的問題,都是擺在相應管理部門面前,亟須相關管理部門制定相應規則,對它進行制約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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