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國務院政策要善於抓典型
- 發佈時間:2015-06-10 09:34:36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徐建華
如何使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政策進一步見實效,推動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確保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任務。國務院常務會議給出了非常重要的6個字:抓典型、嚴問責。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穩增長、促就業、提效益的決策部署,4月21日,質檢總局印發了《質檢總局關於進一步發揮職能作用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進一步簡政放權、推動品質提升、服務外貿發展、加快質檢一體化建設、夯實品質基礎等方面,提出了26條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具體措施,並成立督查組,由質檢總局領導帶隊分赴各地對質檢系統貫徹落實政策措施情況進行督查。無論是確保《意見》中26條具體措施的落地生根,還是更好鞏固督查的效果,都需要善於抓典型。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善於抓典型,讓典型引路和指導工作,歷來是我黨重要的工作方法。實踐證明,抓什麼樣的典型,就能體現什麼樣的導向,就會收到什麼樣的效果。在貫徹落實“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中抓典型,就是一方面要善於抓正面典型,引路鼓勁;另一方面,還有敢於抓反面典型,嚴肅問責。
近年來,質檢系統主動作為,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措施方面下了很大力氣,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此次又專門出臺了《意見》,提出了一系列的具體舉措。各地質檢系統在貫徹落實這些舉措的過程中,必定會結合當地實際,形成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典型,包括典型經驗、典型做法、典型人物等。
抓正面典型引路鼓勁,首先要善於發現典型,讓正面典型“亮”起來。一方面,各地質檢部門要創造平臺,鼓勵典型的誕生;另一方面,還要有典型意識,及時發掘、總結和提煉典型,並善於、勇於和敢於發佈典型的先進事跡、經驗材料,發揮正面典型的凝聚力。全國層面更要找準“亮點”樹立典型、宣傳典型,擴大正面典型的影響力。
抓正面典型引路鼓勁,還應當把正面典型“推”起來。典型的作用主要是示範、推廣,他們既是標桿,也是學習的榜樣,抓典型的目的不是為了找典型而找典型,而是希望通過典型能更好的促進整個“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工作,這就需要有相應的機制方法、人力物力,讓樹立起來的典型能夠得到充分的交流學習,將先進典型的好經驗、好做法推而廣之,並上升為規範性、制度性的措施規定,發揮正面典型的輻射力。
工作中有正面典型,就有可能相應存在反面典型。對於各地、各部門如何推動“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國務院此次不僅要求很高、要求嚴,而且對落實不力的還要嚴肅追究責任,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抓落實的高度重視和推動政策落實的決心。質檢系統同樣應當“高要求、嚴問責”,對那些工作不力、工作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要“動真格”,敢於樹立為反面典型,嚴肅問責,起到警示作用。
抓正面典型引路鼓勁、抓反面典型嚴肅問責,通過正反兩方面的典型的“榜樣”力量,必定能夠更好地抓工作落實、見工作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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