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同發展鋪平道路
- 發佈時間:2015-05-29 09:33:37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本報記者 徐 風
由北京市質監局、天津市市場和品質監管委、河北省質監局共同組織制定的北京市地方標準《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路側單元應用技術規範》已完成送審,將於近期發佈實施,這項標準是為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的實施制定的,在京津冀區域內適用。
自2007年交通運輸部頒布《電子收費 專用短程通信》國家標準以來,以京津冀、長三角兩個區域聯網示範工程為龍頭,全國各地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系統相繼啟動並蓬勃發展。2014年底,國內14省市ETC系統開始聯網運作,預計到2015年底,全國所有已建ETC系統的省份將實現聯網互通。
作為一种先進的高速公路收費技術,ETC的規模應用和整體産業已經體現出越來越重要的社會意義。2012年,北京市啟動的停車場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安裝方式、通信區域和交易流程與高速公路ETC系統中的路側天線有一定差異,對路側天線的技術指標提出了規範化和標準化的要求。
ETC系列國家標準發佈早于産品研發應用,缺乏工程實踐測試和驗證,並且缺乏路側天線的應用技術要求。在實際系統運營過程中,發現路側天線存在的問題有射頻指標不完善、性能指標不統一、構成形式和介面不統一、工程安裝要求不統一等,導致了鄰道干擾問題、交易成功率差異和波動問題等。作為ETC系統的核心設備之一,ETC車道的路側天線(RSU)與車載電子標簽(OBU)進行DSRC無線通信,與車道電腦進行控制信令和數據通信,其通信區域的控制、維修維護、監控和管理是ETC系統可靠運作的關鍵因素。因此根據電子收費國家標準、交通部技術規範和北京市相關要求,結合具體的工程應用實踐,為北京市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停車場電子收費系統中應用的路側天線制定射頻指標、通信區域、設備監控、安裝等方面的技術約束,保證路側天線的穩定性、可靠性和環境適應性。
2013年,《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路側單元應用技術規範》被列入北京市地方標準調研項目。項目組經過國內外技術調研、國內主流設備商會議討論、專家論證分析等手段,完成了本地方標準的初稿,具備了地方標準編制的基礎條件。2015年2月,北京市質監局和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共同組織召開了標準送審稿審查會。天津、河北的專家和兩地品質、交通管理部門派員出席會議。審查意見之一就是該標準廣泛徵求了天津、河北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意見,可作為京津冀三省市區域內聯網收費工程應用中路側單元的統一技術要求,天津、河北的相應地方標準按各自程式出臺。2015年3月,編制組根據審查意見,完成了報批稿。
該標準規定了電子不停車收費(ETC)系統中路側單元的基本構成、通信協議、應用技術要求、環境條件等內容,適用於收費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和停車場收費系統,自動車輛識別、車輛出入管理等領域可參照使用。
該標準的通信協議在國家標準的基礎上,給出了物理層接收靈敏度下限、發射功率可調範圍、調製系數、發射功率溫度漂移上限等的數值範圍,明確了MAC層數據幀重發時間間隔,避免上下行數據的收發衝突。在設備技術要求上,標準對高速公路應用和停車場應用的路側單元的通信區域、有線數據介面的形式、規格和數據幀格式、網路監控介面的數據格式、交易時間、安裝方式、可靠性、測試模式和測試指令、環境條件等方面的內容。標準中涉及的重要參數均經過北京市在用的路側單元産品多次測試驗證,相關數據的取值範圍也與不同電子標簽廠商進行了深入的交流,獲得了絕大多數設備商的認可。
標準編制單位北京速通科技有限公司作為ETC系統全國聯網的技術支援單位,在2014年ETC系統全國聯網測試中,積累了大量的測試數據,對全國ETC系統設備參數、技術指標以及面臨的問題了解充分。主要技術指標包括發射功率可調範圍、調製系數、發射功率溫度漂移上限、BST(信標服務表,記者注)和14KHz方波的時間、數據幀重發時間間隔、有效通信區域、有線數據介面、網路監控介面、安裝、測試要求、環境條件。其中有效通信區域的確定考慮到按照不同應用分高速公路和停車場應用分別進行定義,因為高速公路路側單元均位於室外,通信區域較大,安裝高度較高;而停車場的路側單元可能安裝于室內,通信區域也較小;通信區域可動態變化,規定高速公路路側單元的有效通信區域應滿足至少在3.2mx6.5m(行車方向)範圍內可調,停車場路側單元的有效通信區域應滿足至少在3.2mx4.5m(行車方向)範圍內可調。
標準統一規定了介面類型,將來更換設備時無需更換數據線,提高設備更換的速度,降低系統部署和維護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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