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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假比“證媽”還困難

  • 發佈時間:2015-05-11 09:32:37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出場人物:老胡 小彭

  臺前引語:最近總理批評“證明你媽是你媽”是天大的笑話,引得老百姓拍手稱快。事實上,在品質維權領域也存在這種“奇葩證明”。比如消費者向商家投訴稱自己買到了假貨,商家回應你得開個“假貨證明”;再比如,保修期內産品有問題去維修,廠家非要開個“非人為原因損害證明”,否則不給保修。這些“奇葩證明”讓消費者有苦難言,束手無策,大部分人只能選擇放棄維權。這些“證明”到底應該誰來開?“奇葩證明”的背後是什麼在作怪?今天的民生二人轉,咱們就來聊聊,怎麼對付這些“奇葩證明”。

  小彭:要證明“我媽是我媽”,我可以拿戶口本、出生證,再不行還可以上派出所。可這“假貨證明”,我還真想不出來上哪兒開。

  老胡:這麼説,“假貨證明”比“證明你媽是你媽”還困難?

  小彭:有過之而無不及!我自己試過一次。為了證明買到的化粧品是假的,我跑了好幾個商場,打了10多個電話,在網上發了好多求助帖子,最後還是不了了之。

  老胡:我也看了不少網友關於“假貨證明”的吐槽,跟你説的差不多。總結起來就是,品牌商不願意開證明、檢測機構不能鑒定真假。

  小彭:沒錯,就是這麼回事。專櫃銷售人員説了,如果是從專櫃買的,肯定是真的;如果從別的渠道買的,對不起,和他們沒關係。檢測機構説了,他們只能判定品質合不合格,沒辦法分辨真假。

  老胡:要我説,開“假貨證明”這事本身就不合理。判定真假是消費者該管的事嗎?這應該是廠商的責任,憑什麼讓消費者去開“假貨證明”,應該是廠商拿出“真貨證明”才對!

  小彭:我上回也是這麼和他們説的。結果人家説,商品描述裏都寫了“100%正品”,這就是證明。既然你不信,那就得拿出“假貨證明”來。

  老胡:廢話。哪個賣假貨的會説“我賣的是假貨”。所謂的商品描述,頂多只能算是賣家的自我承諾,根本不能算證明。不説別的,品牌授權書和進貨記錄總得拿出來吧。

  小彭:哎呀,早知道讓你去幫我吵架就好了。我當時被他説得頭都暈了,一門心思就想著開個“假貨證明”讓他看看。結果折騰了好幾天,就證明了一件事——根本就沒人給你開“假貨證明”。

  老胡:就像這次總理説的,這些“奇葩證明”就是在人為地給老百姓設置障礙。所謂的“假貨證明”也是一樣,就是給大家的正當維權設置障礙。大部分人一看這麼麻煩,心想算了吧,折騰半天也沒用,最後就不了了之了。

  小彭:不光是“假貨證明”,現在還有什麼“非人為損壞證明”,聽得我頭都大了。

  老胡:這事我還真遇上過。上次你嫂子新買的手機剛3個月就當機了。拿去維修,他們非説是自己摔壞的。你嫂子平日裏又是手機套又是專門的手機包,根本不可能摔。但維修人員態度特蠻橫:不開證明就不給修。

  小彭:能證明嫂子沒摔過手機的也只能是你吧,可你説了他們也不信啊。

  老胡:我當時就義正言辭地跟他們説了,首先,要證明也是他們出證明,證明當機故障不是由於手機本身原因造成的。其次,這個證明還得找第三方機構來做鑒定,而且這機構還不能是和維修中心有業務聯繫的。

  小彭:哇塞,老胡你太牛了。你説的這段話我必須得記下來,下回我遇上這種事,直接念給他們聽。

  老胡:你就別起鬨了。總之,你就記住一條,不能讓這些“奇葩證明”成為你正當維權的阻礙。他們讓你證明,你就反過來讓他們證明。

  小彭:看來這些“奇葩證明”都是紙老虎,只要挺起腰桿,據理力爭,咱們人人都能當武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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