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佈《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 發佈時間:2015-04-17 09:33:04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徐建華)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4月16日發佈《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備受關注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出爐。計劃分為10大方面35條76項具體工作,質檢總局參與其中6項工作。
計劃提出了我國水污染防治的階段性目標,即到2020年,全國水環境品質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準持續提升,地下水超採得到嚴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劇趨勢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環境品質穩中趨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到2030年,力爭全國水環境品質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品質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迴圈。
計劃又被稱之為“水十條”,是國務院繼2013年9月出臺《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大氣十條)後,為建設“藍天常在、青山常在、綠水常在”的美麗中國出臺的又一重要政策措施。“水十條”主要包括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強化科技支撐、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明確和落實各方責任、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10個方面。
質檢總局參與的具體工作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在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方面,主要是在控制農業面源污染中完善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地開發整理等標準規範,明確環保要求,新建高標準農田要達到相關環保要求。在加強船舶港口污染控制中,做好分類分級修訂船舶及其設施、設備的相關環保標準,以及2018年起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內河船舶執行新的標準;其他船舶于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經改造仍不能達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
在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方面,主要是抓好工業節水,制定國家鼓勵和淘汰的用水技術、工藝、産品和設備目錄,完善高耗水行業取用水定額標準;開展節水診斷、水準衡測試、用水效率評估,嚴格用水定額管理;到2020年,電力、鋼鐵、紡織、造紙、石油石化、化工、食品發酵等高耗水行業達到先進定額標準。加強城鎮節水,禁止生産、銷售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産品、設備等。
在嚴格環境執法監管方面,重點是完善標準體系,制修訂地下水、地表水和海洋等環境品質標準,城鎮污水處理、污泥處理處置、農田退水等污染物排放標準;健全重點行業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和清潔生産評價指標體系。在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方面,主要是健全稅收政策。
計劃強調,我國正處於新型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快速發展階段,水污染防治任務繁重艱巨,要按照“地方履行屬地責任、部門強化行業管理”的要求,明確執法主體和責任主體,做到各司其職,恪盡職守,突出重點,綜合整治,務求實效,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依法依規狠抓貫徹落實,確保全國水環境治理與保護目標如期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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