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節必漲”可以有 程式標準要設定
- 發佈時間:2015-02-17 08:35:32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郭元鵬
春節臨近,物價開始浮動。記者走訪發現,目前廈門洗車、理髮、寵物美容等服務行業都在醞釀漲價。2月9日,廈門市發改委物價監管部門召集商家召開價格政策提醒會,強調明碼標價相關政策。對於違反價格法的行為將最高處以5000元罰款。
(據《廈門日報》)
對於價格違法行為最高處以5000元罰款是嚴厲的。問題是,監管部門罰了款,消費者利益得到維護了嗎?很顯然,只是監管部門的小金庫裏多了收入,而消費者的利益卻已經被侵害了,能夠退回錢款的畢竟是少數,而且有多少消費者會因為多花了幾個錢去較真?大多都會選擇默默承受。
“逢節必漲”已經成了一種現象。為了制止這種現象,有關部門可謂是絞盡了腦汁,費勁了心機。節前約談,商家承諾,執法檢查,接受舉報。結果怎樣?“逢節必漲”只是“歲歲年年人不同”,卻著實走在了“年年歲歲花相似”的道路上。我們需要冷靜地看待一個問題:“逢節必漲”有沒有合理因素?從維護消費者利益的高度來説,“逢節必漲”是不應該允許的。但是,也要面對一個現實問題。節日工人工資要上漲,節日運輸費用要上漲,節日期間管理成本要增加。
我們放假了,別人還堅持在街頭給我們洗車;我們團聚了,別人還要給我們端盤子上菜。商家放棄的是團圓的機會,是看電視的機會,是休閒娛樂的機會。人家的成本本來就增加了,人家還在為我們服務著。從情理上來説,在特殊的時期,讓人們的勞動獲得與平時不同的報酬是應該的。比如説飯店,咱們享受團圓和美味的時候,他們恰恰放棄的是團圓和美味。比如街頭的水果攤,我們在品嘗果香的時候,他們在寒風中挨凍。又何況,“逢節必漲”是治理了也沒有效果的事情。如其治理倒不如規範。“逢節必漲”也應該修成“價格正果”。
筆者以為,節日漲價其實是可以理解的事情,只不過如何漲,漲多少,什麼時候漲,不能讓商家自己説了算,而是監管部門給他們戴上緊箍咒,設定在合理的範圍之內,既不讓商家吃虧,也別讓消費者吃虧。這需要做好3個方面的事情。
如何漲,要有標準。不能什麼都能漲錢,漲錢要漲在明面上,比如説就餐,可以漲的是菜品的價格,而不是開瓶費、服務費、包間費等等。也不是所有行業都能漲價,比如電信、供電、自來水就不能漲,沒有漲錢的理由。而洗車、理髮等等就能漲。
何時漲,要有標準。一到節日,早早就漲價了,春節過後都到了十五了,價格還沒有下來。這就是不合適的了。漲價的時間要確定,比如年三十、年初一,直到上班後的第一天都可以,卻不能把漲價的尾巴拖得很長。
漲多少,要有標準。價格漲多少是合理的?這需要物價部門搞好價格核算。節日期間的商品和服務比平時增加了多少成本,核定多少價格合適,這都要有科學的依據。不能是節前100元的商品到了過節的時候就是200元了。
當“逢節必漲”治不住的時候,我們何不讓其也修成正果?把節日漲價納入價格構成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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