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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紀保證金”背後是教育無能

  • 發佈時間:2015-01-28 10:32:46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違紀保證金”背後

  是教育無能

  □ 王 琦

  宿松縣涼亭中學高二(2)班有55名學生,1月20日,班裏25名學生接到班主任吳某通知,要求他們春季入學時,交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違紀保證金”。該做法被質疑“亂收費”,吳某則稱這麼做是因為學生太難管理。對此,宿松縣涼亭中學校長賀金東表示,這是違背教育原則的,“以罰代管”的行為不合理。

  (據《新安晚報》)

  保證金一般用於經濟領域內,比如商業行為中的違約保證金。沒想到,現在“保證金”要進軍教育界了,用金錢來達到管理學生的目的,其實説白了,這和罰款有什麼區別?只是另一個更好聽的名頭罷了。然而,學校無權對學生的違紀行為罰款,那麼扣除、收取保證金在法律上顯然同樣是不允許的,換個名字並不能改變其違規亂收費的本質。

  誠然,老師的本意是為了更好地管理學生,但是要讓學生們守紀,老師首先就應學會遵守規則,以身作則。將金錢作為違規的代價,對錯不再是衡量的標準,是否有錢就可以違規?這本身就是一種不公平。

  現在家長們大多工作繁忙,對孩子或過於嬌慣,或疏于管理,老師的管理責任加重。並且隨著社會的進步,學生們的自我意識、權利意識也日益覺醒,面對現下的實際情況,教育方法也理應進步。師者雖為尊,但同時也是服務者,那麼如何吸引學生們注意力,讓學生不違規,需要教學服務的多樣化改革。如何科學管理難管的學生,考驗著老師們的管理智慧和教育才能。

  “違紀保證金”背後顯示出老師們面對學生違規不敢管的無奈、現今懲戒教育的缺失,對此,教育部門和學校應在徵求廣大民眾和家長意見的基礎上,建立系統的懲戒措施和方案,讓老師們有的放矢,有制度兜底。否則當老師們陷入不敢管,管了易招錯的矛盾時,放任或許會成為教育的趨勢。社會在進步,教育也面臨轉折,此時,需要老師們更多的耐心和創新,帶領教育走上更好的前進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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