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防控要有新成效
- 發佈時間:2015-01-27 13:32:40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評論員
全國質檢工作會議上,支樹平局長強調今年要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特別提出要進一步強化消費品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和電梯安全風險排查處置,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可以説,支局長的講話,不僅點出了進一步做好風險防控工作的重點領域,即以消費品和電梯為代表的,涉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産安全的産品;還明確了進一步做好風險防控工作的目標,那就是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
做好風險防控工作,需要進一步理清強化風險防控與強化事中、事後監管之間的關係。首先,這兩者的工作思路並不矛盾。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所對應的是“弱化”事前監管,也就是下放和減少行政審批,絕不是要“弱化”風險防控,坐視風險演變成實實在在的危險和問題。其次,這兩者在實際操作中關聯密切。風險防控分為監測、預警、處置等幾個方面,很多工作本身就屬於事中、事後監管。與此同時,風險防控可以為事中、事後監管“提供情報”,而事中、事後監管也可以幫助風險防控“鎖定目標”,聯手實現精準打擊。
做好風險防控工作,要進一步強化“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的工作目標。風險防控,“防”是著眼點,“控”是切入點,“早”是關鍵點。早一點發現和處置風險,不僅為避免和挽回人民生命財産損失贏得了時間,也為質檢部門做好産品品質監管工作贏得了主動權。只有進一步強化“早”一點的工作目標,才能讓我們的風險資訊採集更“前”一點、風險監測更“快”一點,風險評估更“準”一點,風險處置更“實”一點。
做好風險防控工作,要進一步明確重點,實現“點面結合”。消費品和電梯是總局提出的今年風險防控的兩大重點,量大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是它們共同的特點。做好這兩個領域的風險防控工作,既是回應人民群眾品質關切的需要,更是風險防控工作建章立制、不斷完善的需要。下一步,要用好用活標準、認證、許可等手段,結合消費品品質提升和電梯安全監管改革,邊實踐、邊摸索、邊總結,力爭儘快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産品品質風險防控工作體系,為築牢産品品質安全大堤添磚加瓦。
做好風險防控工作,要進一步強化社會共治理念,發揮好社會各界的作用。風險防控的一切工作都要從發現問題入手,無論是風險資訊採集,還是風險預警、處置,光靠質檢系統還遠遠不夠,必須要發動其他監管部門、企業、仲介組織、新聞媒體和消費者參與其中。因此,必須進一步加快建立和完善國內消費品品質安全風險快速預警系統、産品傷害監測系統,為社會各界搭建共用共用風險資訊的平臺。只有做到“多一雙眼睛發現問題,多一雙手臂處置風險”,風險防控工作才能真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