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手機提前激活 工商調解無效顧客終退貨
- 發佈時間:2014-11-25 16:36:00 來源:齊魯晚報 責任編輯:孫業文
花費近4000元購買了一部蘋果5S手機,沒想到竟然不是新機。消費者懷疑手機是二手貨,要求商家退貨被拒,在工商部門的調解下,支付折舊費後終於退貨成功。
據了解,11月初大學生小孫在章丘市芙蓉街一手機大賣場,以3999元的價格購得蘋果5S手機一部,購買時店家承諾手機為全新原裝、原封、未激活。但小孫在使用5天后,一次偶然的機會,從蘋果官網查得該手機已于2014年10月12日被激活。
隨即,小孫返回手機賣場,要求店家退貨,但店家以商品無品質問題為由拒絕退貨。無奈之下,小孫尋求工商部門給予幫助。經過工商人員的多次溝通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店家同意退貨,基於消費者已使用該手機七日,該手機已無法按照全新機器再次銷售,消費者按照每日總貨款5‰的標準向商家支付140元的折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