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凈化器國標修訂版公開徵求意見
- 發佈時間:2014-11-24 09:33:06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徐風)從國家標準委獲悉,新修訂的《空氣凈化器》(GB/T 18801)國家標準近日已在國家標準委官方網站上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據悉,本次標準修訂進一步完善了評價空氣凈化器的2類基本技術指標。一是常態性指標,即“潔凈空氣量”,指空氣凈化器“在額定狀態和規定的測試條件下,提供潔凈空氣量的能力”,也就是針對目標污染物(顆粒物和氣態污染物)的凈化能力。二是長效性指標,即“累計凈化量”,指空氣凈化器連續工作過程中,“潔凈空氣量”(CADR)衰減至初始值的一半時,累計去除的目標污染物的總量。這2個指標將從凈化能力和使用壽命兩個角度對空氣凈化器的性能作出評價。
本次修訂的另一個變化是進一步規範了産品標注方法,更加便於消費者選購。新版標準擬以“潔凈空氣量”作為産品標注的核心指標,增加了易於消費者選購的“適用面積”、“使用壽命”等參數説明或推導演算法,還規範了産品標注中應説明的其他資訊,如産品使用、濾材更換(清洗)、日常維護等。
本次修訂還進一步提高了空氣凈化器的噪聲、能效等級等指標,進一步完善了空氣凈化器去除各類目標污染物凈化能力的實驗方法,包括針對顆粒物、甲醛的累計凈化量的測試方法,即空氣凈化器凈化壽命實驗;針對甲醛的凈化能力測試和重復性評價,盡可能客觀公允地評價出産品去除甲醛的真實能力。
以霧霾、甲醛為典型表徵的室內外空氣品質污染近年來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推動了空氣凈化器市場的快速發展,促使空氣凈化器産業發展和消費需求發生了新的變化。2012年國家標準委啟動了《空氣凈化器》國家標準的修訂工作,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先期研究的基礎上,于2013年初成立了標準修訂工作組,共有70余家單位參與,召開了5次大型修訂工作會議、10余次修訂專題研討會,廣泛聽取空氣凈化器製造商、供應商、銷售商、檢測機構、科研院所和消費者組織的意見建議。
據了解,《空氣凈化器》國家標準第一版于2002年發佈,第二版于2008年發佈。此次《空氣凈化器》國家標準修訂,匯集了國內優勢檢測實驗資源和力量,組織了3~4家第三方國家級專業檢測實驗室、有資質和能力的2~3家大型企業實驗室,針對凈化器産品的核心技術指標開展了3輪、30余組樣本的實驗驗證,歷時超過1年。
據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有關專家介紹,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已制定了空氣凈化器類産品的安全要求標準,美國和日本也制定了相關安全標準和性能標準。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先後於2008年至2010年期間,發佈了空氣凈化器安全、性能、抗菌除菌凈化功能和售後服務4項國家標準。總體看來,我國標準等同採用了IEC標準,從安全要求上與國際標準一致。從性能要求上,我國標準規範的空氣凈化器凈化的目標污染物對象種類比國外標準更多,分為固態污染物(顆粒物類)、氣態污染物(甲醛、甲苯等)、微生物污染物(細菌類)。凈化能力以潔凈空氣量(CADR)作為核心指標,與國外標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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