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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分裂”的罌粟殼

  • 發佈時間:2014-11-04 09:34:45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胡立彪

  “罌粟殼醋炙為末,蜜丸彈子大,每服一丸,水一盞,姜三片,煎八分溫服。”這是《本草綱目》裏治療久痢不止的方子。“粟殼去筋,蜜炙為末,每服五分,蜜湯下。”這是《世醫得效方》裏治療久嗽不止的方子。從這兩個出自中醫藥經典著作的藥方可知,罌粟殼用來治病,在我國是久已有之。事實上,現代醫學也認可罌粟殼的藥用價值,比如從中提取嗎啡等成分用於止痛等。

  然而,一聽“罌粟”這兩個字兒,普通民眾最先聯想到的事並非治病救人,而是上癮害人。開啟近代中華民族百年恥辱史的鴉片,就是這玩意兒造的。罌粟殼和鴉片的關係,就像橘子和維生素C的關係一樣——前者是含有後者的原料。關於鴉片的危害,我們聽得太多,這裡不再贅言,要説的是,作為毒品原料的罌粟殼,畢竟也有著很好的藥用價值,可謂亦正亦邪,人格分裂,因此,在現實生活中面對它,就需要有一個鮮明的態度,劃出一條不容混淆的界限。

  就像菜刀在廚房裏是烹飪美食的工具,而拎著它上公交地鐵則就成了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傷人兇器,罌粟殼作為藥用是救人的天使,而被用來製造毒品或者非法加入火鍋底料等食品中就成了害人的魔鬼。事實上,故意混淆善惡界限,把罌粟殼裏的魔鬼放出來的事,真的有人在幹。近期有媒體調查發現,將罌粟殼當作調味品在食品中添加,在一些地方頗為流行,是行業內公開的秘密。在陜西、四川、上海等地的一些小飯店,經營者常會在火鍋、面皮、小龍蝦等食品中添加罌粟殼,以使消費者上癮,成為他們的回頭客。而在調料市場和網路上,還有人公開售賣罌粟殼。

  鋻於罌粟殼用於食品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我國政府一直很重視對罌粟殼原料的管理,對非法使用罌粟殼原料行為的打擊從未停止。早在1991年8月,衛生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針對四川、河南等地食品衛生經營戶在火鍋佐料等食品中使用罌粟殼的問題,聯發《關於查處在食品中使用罌粟殼(籽)等違法行為的通知》,並組織各地依法進行了查處。2009年3月30日,國家食藥總局發佈通知,針對個別餐飲消費經營者在火鍋中使用罌粟殼的違法行為,嚴格依法查處。2011年,國家再次在《加強食品調味品和食品添加劑監管管理的緊急通知》中,申明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要求,嚴厲打擊此類行為。

  在政府監管部門不間斷地打擊下,為什麼仍有不法商販敢於買賣使用罌粟殼呢?有利可圖當然是一個根本性的原因。當下餐飲業整體不景氣,競爭十分激烈,一些商家為了留住顧客(也不排除為了迎合某些食客的特殊需求),抱著利從險中求的心理,偷偷使用罌粟殼。為了逃避打擊,不法商販的手法變得更為隱蔽,他們通常不會直接將罌粟殼放入湯中,而是將其碾成粉末添加在食物中,或者將其與香蔥、薑片等和在一起當作調料,或者與辣椒粉混在一起做成辣椒油,讓人很難查檢發現。調料店或網店售賣罌粟殼也不會明目張膽,而是採用換名或用“纓粟增香粉”、“櫻粟回味粉”、“櫻酥”等同音字替代等方式作掩飾。

  顯然,不法食品經營者多為小、散、亂的企業商戶,不僅違法手法隱蔽,而且客觀上存在取證難、查處難的困難,這會大大提高執法成本,導致監管不利,給罌粟殼惑市害人留下可乘之機。然而,這並不能成為監管部門推卸責任的藉口。還是那句話,市場出問題,不是監管部門沒能力管,而是他們沒用心管。既然罌粟是從地上長出來的,抓住種植這個源頭環節,管狠管死,再把流通看住,問題基本就解決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餐館拿不到原料,想害人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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