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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代碼資訊共用平臺 支撐國家治理體系創新

  • 發佈時間:2014-10-27 09:34:43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組織機構代碼標識制度建立實施25週年

  金秋十月,丹桂飄香。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勝利閉幕之際,我們迎來了組織機構代碼標識制度建立實施25週年。25年前的今天,國務院發佈了(1989)75號文件,確立了組織機構代碼標識制度。在黨中央、國務院的親切關懷下,在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援下,組織機構代碼工作經過25年的長足發展,已成為國家資訊化建設的堅強基石。

  代碼工作的25年,是伴隨著我國資訊化建設快速發展的25年,是勵精圖治開拓創新的25年,也是各部門攜手共建的25年。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以公民身份證號碼和組織機構代碼為主體標識,對自然人和組織機構兩大社會經濟活動主體進行管理的基本制度的要求建立的以國務院的決定、部門規章為主體,以30多個部門的聯合發文、34個地方性法規以及代碼編制規則強制性國家標準為配套的機構標識制度體系,為我國4135萬個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賦予了組織機構代碼,將全國所有合法單位的資訊集中于統一平臺,解決了我國機構資訊孤島和難以共用等問題,在我國經濟建設和國家治理體系中發揮了確認組織機構電子身份的基礎作用。

  在工作體系方面,建成了中央、省、地、縣4級2700多個服務機構。在管理方面,建立了ISO9000品質管理體系。在資訊系統建設方面,實現了全國聯網操作,建成了全國各類有效組織機構基本資訊的中央數據庫,且做到實時更新。在資訊服務方面,開發了組織機構檢索系統共用平臺,實現了資訊實時共用和遠端數據檢索。在應用方面,以及時高效的方式,在財稅金融、社會保障、公檢法司、社會管理等國家宏觀管理48個黨政軍部門中得到廣泛應用,為部門間資訊交換和共用發揮了橋梁紐帶作用。組織機構代碼還廣泛應用於徵信、保險、電信、郵政、旅遊、醫療、貿易等社會經濟領域。在懲治和預防腐敗、加強稅收徵管、經濟普查、網際網路域名管理、國家突發應急事件管理和抗震救災等國家重要專項和重大任務方面均發揮了重要作用。可以説,經過25年的艱苦創業和努力發展,代碼工作已邁上科學化、法制化、高效化的新臺階。

  25年的風雨路程,是組織機構代碼標識制度在我國從無到有,從小到大,不斷發展壯大的過程。大數據時代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顛覆著人們探索世界的方法,組織機構代碼與大數據有著數據巨大、類型多樣、實時快速等相同的特點,還有統一性、動態性、共用性、安全性和穩定性的特點,用以滿足社會各界對機構身份確認的需要。面對新的形勢,組織機構代碼系統將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改革部署,用科學的態度不斷完善系統,不斷提高組織機構代碼的社會價值,更好地滿足國家治理體系創新和資訊化發展的需求。

  黨中央國務院對組織機構代碼工作的關懷和指示

  建立組織機構代碼標識制度是國家發揮監督管理體系整體效能,強化管理的一項改革。

  ——國務院批轉國家技術監督局等部門關於建立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統一代碼標識制度報告的通知 1989年10月

  對單位法人實行組織機構代碼和對自然人實行社會保障號碼制度,是國家整個經濟和社會實現現代化管理的基本制度。儘快建立這一制度對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推動社會進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且具緊迫性。

  ——國務院聽取關於全國組織機構代碼和社會保障號碼工作進展情況彙報的會議紀要 1997年2月

  法人單位基礎資訊庫的主要建設任務是,建設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唯一標識的全國法人單位基礎資訊庫和查詢服務系統,向社會提供服務。其他部門在此基礎上,根據統一規劃和實際需要,建設相應的業務數據庫。

  ——國家資訊化領導小組關於我國電子政務建設的指導意見 2002年7月

  各部門要積極配合,及時溝通情況,建立信用資訊共用制度,逐步建設和完善以組織機構代碼和身份證號碼等為基礎的實名制資訊共用平臺體系,形成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 2007年3月

  搭建以組織機構代碼實名制為基礎、以物品編碼管理為溯源手段的品質信用資訊平臺,推動行業品質信用建設,實現銀行、商務、海關、稅務、工商、質檢、工業、農業、保險、統計等多部門品質信用資訊互通與共用。

  ——國務院品質發展綱要 2012年2月

  建設和完善以法人組織機構代碼為標識的機關法人、事業法人、企業法人、社團法人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各類機構單位基礎資訊庫。要按照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要求,利用人口和法人基礎資訊庫,依託部門和地方建設的業務資訊系統,進一步完善公民和法人的信貸、納稅、履約、生産、交易、服務、工程建設、參保繳費,以及違法違紀等信用資訊記錄。

  ——國家發展改革委“十二五”國家政務資訊化工程建設規劃 2012年5月

  建立以公民身份證號碼和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制度,從制度上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併為預防和懲治腐敗夯實基礎。

  ——馬 凱 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的説明 2013年3月

  組織機構代碼工作的歷史沿革

  1979年,原國家標準總局基於電腦迅速發展的國際背景研究資訊分類編碼標準化並在中國標準化綜合研究所內成立資訊分類編碼研究室,1985年初成立國家標準局資訊分類編碼研究所,1987年與中國標準化綜合研究所合併更名為中國標準化與資訊分類編碼研究所,形成了全國唯一的編碼標準化專業研究隊伍。

  1979至198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職業分類編碼》、《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代碼》等400多項基礎性資訊分類編碼標準制定發佈並相繼實施。其中1989年首次發佈的《全國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代碼編制規則》和《社會保障號碼編制規則》兩項國家強制性標準,為我國計劃對法人實行統一代碼標識制度和對自然人實行社會保障號碼制度的“兩個碼管兩個人”的設想創造了條件。

  1989年10月,國務院為了解決“職能部門對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條塊分割管理、監督機制不完善和‘資訊孤島’”等問題,正式批准建立我國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統一代碼標識制度。

  1990年4月,國務院決定組成了由原國家技術監督局牽頭的全國統一代碼標識制度領導小組,明確了統一代碼數據結構和採集方式、統一代碼證書格式和頒發程式、統一應用單位的強制執行、統一收費標準和費用使用安排、統一硬體配置和軟體開發的“五統一”原則。代碼證書自1993年開始部署,這使全國統一代碼標識制度的建立實現了重大轉變。

  1993年3月,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成立,負責全國統一代碼標識即組織機構代碼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實施。1993年和1997年,國務院兩次明確組織機構代碼工作統一由原技術監督系統承擔,1997年的第143次總理辦公會提出修訂國家標準、起草國務院條例、工作職責分工和統一使用IC卡4項要求。

  組織機構代碼工作職能放在質檢部門是有歷史原因的。十八大提出的“建立以公民身份號碼和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與1997年國務院提出以組織機構代碼和社會保障號碼作為國家整個經濟和社會實現現代化管理的基本制度相對比,更是一脈相承的。

  組織機構代碼的特點

  組織機構代碼具有唯一性、終身不變性、全覆蓋性和廣泛應用性等特點。一是唯一性和終身不變性。全國範圍內聯網集中賦碼,使每個組織機構擁有唯一的組織機構代碼,該碼伴隨該機構從産生到消亡的全過程,可實現對機構資訊的全程跟蹤,起到了確認電子身份的作用。二是全覆蓋性。組織機構代碼包括我國20多個機構審批部門批准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工會、宗教活動場所、民辦非企業、村委會、居委會、律師事務所等組織機構。三是廣泛應用性。組織機構代碼已廣泛服務於48個黨、政、軍部門,涵蓋了財稅金融、公檢法司、社會保障、信用管理、國家宏觀管理等重要政務領域,還廣泛應用於徵信、保險、電信、郵政、旅遊、醫療、貿易等社會經濟領域。

  組織機構代碼制度體系

  組織機構代碼工作以質檢總局頒布的《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部門規章和《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編制規則》等十幾個國家標準為基礎,配套以3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副省級市頒布的地方法規或規章開展工作。同時,質檢總局還與幾十個部委進行了聯合發文,用以規範組織機構代碼在政府各部門和社會各行業的應用工作,從而形成一整套制度體系。此外,《基金會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等多部法規和規章都要求應用組織機構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在中央、國務院、各部委的應用情況

  為國務院提供了三聚氰胺奶粉、太湖藍藻等重大突發事件相關代碼資訊:2008年10月至2009年初,國務院辦公廳多次要求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提供三聚氰胺奶粉、太湖藍藻等重大突發事件相關的組織機構資訊。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分批次及時上報這些數據。

  為國務院提供了雲南姚安縣地震、玉樹地震、雅安地震應急資訊查詢任務:地震發生後,國務院辦公廳均緊急要求在最短時間內報告地震地區組織機構的相關資訊,有的要細分到不同規模企業的詳實資訊。國家代碼中心即使在與有關部門核實相關資訊的情況下,也在半個小時後向國務院上報了相關數據。

  組織機構代碼共用平臺為高檢系統工作效率的提高發揮了很大作用:“共用平臺”為檢察機關工作效率的提高發揮了很大的作用。為研究涉案單位性質、查清涉案人員基本情況、確定偵查工作方向提供了重要的線索,提高了偵查工作的針對性。方便、快捷的查詢方式,足不出戶就可以掌握有關資訊,提高了快速反應能力和工作效率,節約了辦案成本。

  組織機構代碼資訊在公安部促進快速查詢協作執法機制試點工作中的應用成效明顯:2011年在四川、安徽兩省試點成效明顯。治安部門查詢法人代表以及單位組織機構的往來資金賬戶等資訊;刑偵部門及時掌握涉案企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等組織的有關備案資訊;消防部門可以全面掌握單位場所的基本情況,為快速確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面深入排查火災隱患提供了有力保障;交管部門可以實現對車主單位相關資訊的查詢比對,為驗證車主單位身份合法性的一種有效手段;禁毒部門在辦理涉及精神麻醉藥品、易制毒化學品相關案件中使用代碼資訊。代碼快速查詢為上述部門節省時間、提高效率,節省了大量人力、物力。

  銀碼資訊共用工作有效改進和完善了銀行業監管資訊體系和金融機構資訊體系:銀監會和質檢總局從2009年下半年起共建銀碼資訊共用系統取得顯著成效。一是有效提高客戶風險統計數據品質,提升了了解客戶資訊的時效性和準確性。二是可以整合監管資訊,查遺補漏,準確鎖定監管目標,有效加強監管。三是完善集團客戶管理,使銀行集團關聯風險管理基礎不斷完善。四是協助調查,強化信貸管理,優化信貸風險管理流程,提高風險防範能力。五是與賬戶管理結合,銀行業金融機構效率大幅提高。六是銀碼資訊與業務拓展結合更契合銀行經營戰略,拓寬了客戶行銷的渠道。

  組織機構代碼在地方層面的應用

  內蒙古組織機構代碼電子副本應用於勞動用工備案系統順利通過測試:2012年8月出臺的《內蒙古自治區勞動用工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啟動組織機構代碼電子副本應用於勞動用工備案系統,拓寬了組織機構代碼電子副本的應用範圍。按照要求,所有依法註冊、依法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社會團體及其他機構都需要通過組織機構代碼電子副本登錄網上用工備案系統進行數字認證,自動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業務。

  雲南省組織機構代碼在社保領域的應用:2014年7月,雲南省標準化研究院與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資訊中心聯合簽署備忘錄,推進該省人社部門對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社會保險參保單位資訊核實,為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建立統一的信用資訊平臺打下良好的基礎。

  江西省組織機構代碼在社保領域中的應用:2014年4月,江西省質監局與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通知,所有保險經辦機構的資訊應用需求均提至省社會保險管理中心,由省社會保險管理中心統一提交至省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提升社會險管理的服務效能和資訊化水準。

  陜西發揮代碼職能協助財政體制改革:2013年年初,陜西省政府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和改革,應用組織機構代碼有效解決了專項資金申報中單位身份無法準確識別、單位多頭申報和虛假申報以及省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等問題。

  廣州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組織機構審核:2012年8月,廣州市試行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組織機構代碼作為申請單位身份的唯一識別標識,交通委每日向廣州市代碼中心推送數據進行比對,判定資訊準確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有效性,確保指標搖號及競價的順利進行。

  江西省組織機構代碼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的應用:2013年9月江西省住建廳要求全省各級住房公積金管理使用組織機構代碼,省代碼中心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相關組織機構代碼資訊,有利於住房公積金中心加強繳存單位資訊管理、提高行政執法能力和效率。

  深圳市組織機構代碼在出租屋管理中的應用:深圳出租屋管理部門推行組織機構代碼,將組織機構代碼作為唯一的標識,並在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業務中,不再要求提供營業執照、民辦非企業登記證等證照,而需提供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簡化了手續,提高了效率。

  江蘇省組織機構代碼應用於審計系統“智慧審計”建設成效明顯:2014年7月,江蘇省審計廳、江蘇省質監局聯合決定在全省審計系統使用組織機構代碼。各項審計業務要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以組織機構代碼數據規範審計對象數據採集和應用,以組織機構代碼為關聯字段綜合分析,有效推進了“智慧審計”建設。

  哈爾濱市組織機構代碼全面應用:哈爾濱市建立了人口資訊和企業基礎資訊兩個共用系統,應用代碼資訊已核準法院案件處理資訊1526條、紀檢委案件調查數據資訊共計1200余條。住房公積金管理、勞動監察系統、城市建設項目都大量使用組織機構代碼資訊。

  北京市組織機構代碼在人民檢察院反貪局中的應用:檢察機關通過查詢組織機構代碼共用平臺快速獲知單位性質和法人的基本資訊,為職務犯罪偵查提供重要而精準的資訊支撐,對偵查工作的決策和辦案起到了重要的引導作用。檢察機關足不出戶就可以掌握有關資訊,有益於偵查的保密性,提高了快速反應能力和工作效率,節約了辦案成本。

  安徽省組織機構代碼助力社會經濟資訊化管理:2011以來,安徽省代碼中心分別為近20個部門提供上百個批次、670萬餘條代碼資訊服務。主要用於資訊統計、快速查詢、社會綜合服務、徵管護稅和綜合治稅、社保資金審計、金融業務融資拓展、銀行結算、工會組織統計、水利普查、機構編制核定、公務用車管理、公積金管理、郵政函件名址庫建設、招商引資企業資訊統計、政府政務公開、省直單位事務管理等多個方面。

  組織機構代碼應用部門應用情況反饋

  組織機構代碼共用平臺是信用體系和司法工作的有機結合,在加大反腐敗力度、提高反腐敗效率、節約反腐敗資源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最高人民檢察院

  組織機構代碼共用平臺為查詢、核對當事人組織機構代碼、單位被執行人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資訊等提供了便捷的服務,確保執行中資訊錄入、使用上的準確性,為採取執行措施提供了條件和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

  通過組織機構代碼共用平臺進行資訊查詢,有效改進和完善了銀行業監管資訊體系,提高了銀行業整體服務水準,在指導銀行金融機構防範金融風險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

  ——中國銀監會

  組織機構代碼作為網路域名註冊核對的重要資訊,有利保障了域名專項治理行動的深入開展,為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國域名實名制管理工作提供了真實可靠的依據,在社會信用管理、域名動態監管等方面具有基礎性作用。

  ——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

  在四川、安徽兩省利用組織機構代碼資訊促進快速查詢協作執法機制試點工作中,公安機關有關部門、警種普遍反映組織機構代碼資訊在公安業務工作中的應用成效明顯。

  ——公安部

  此外,青海玉樹地震發生後,全國組織機構代碼工作者運用代碼資訊數據庫系統,在十幾分鐘內向國務院提供了災區組織機構相關資訊的查詢服務,為國務院抗震救災工作方案的制定及重大決策提供了支援,受到了中央領導的充分肯定。國務院辦公廳專門就此事致函質檢總局和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提出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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