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易所指數熔斷期間申報和撤銷規定有所差異
- 發佈時間:2015-12-04 17:18:53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王文舉
中國網財經12月4日訊 上交所網站今日發佈指數熔斷機制業務問答稱,三家交易所在指數熔斷期間能否申報和撤銷上有所差異。
一是上交所。指數熔斷于15:00前結束的,熔斷期間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指數熔斷持續至15:00結束的,熔斷期間僅接受撤銷申報,不接受其他申報。
二是深交所指數熔斷期間,投資者均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
三是中金所。滬深300指數觸發5%閾值的,相關合約進入12分鐘的熔斷期間,熔斷期間暫停交易,不接受指令申報和撤銷;熔斷期間結束後進入3分鐘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期間接受指令申報和撤銷。滬深300指數觸發7%閾值的,或者相關合約收市前15分鐘內觸發5%閾值的,相關合約暫停交易至當日收市,期間不接受指令申報和撤銷。
此外,如果指數熔斷跨越午間休市,則三家交易所的相關安排都與現有休市安排一致,午間休市期間,投資者不能進行申報和撤銷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