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1月22日訊 11月21日晚間,寶馨科技(002514.SZ)公告稱,其原董事長王思淇、原副董事長兼總裁左越因沒有完成前期的增持承諾,于近日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
經查,2024年2月7日,王思淇、左越向寶馨科技出具的《關於股份增持計劃的告知函》稱,擬自本增持計劃披露之日起六個月內增持寶馨科技股份,增持金額不低於1000萬元(含)且不超過2000萬元(含)。2024年2月8日,寶馨科技披露了《關於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增持股份計劃的公告》。
截至2024年8月7日,上述增持計劃期限屆滿,王思淇、左越均未增持寶馨科技股份,未完成上述增持計劃。其行為構成《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違反承諾情形。
江蘇證監局根據相關規定,決定對王思淇、左越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寶馨科技表示,公司今年5月換屆後,王思淇和左越不再擔任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職務,以上事項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
資料顯示,寶馨科技主營業務為各種精密鈑金結構件的研發、生産、銷售;環保設備、能源設備、自動化設備及其相關零部件的研發、生産、銷售;醫療器械鈑金件的研發、生産、銷售;電鍋爐的銷售;熱力生産和銷售;機電工程施工。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