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1月12日訊 繼1月公告被立案調查後,11月11日晚間,新亞製程披露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根據相關規定,深交所將對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至此,新實控人入主之前發生的相關事項監管處罰已全部落地。
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不準確被“ST” 公司稱當期審計機構未勤勉盡責
公告內容顯示,經調查,新亞製程未能恰當計量對深圳市新中教系統整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中教”)應收賬款的預期信用損失,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不準確,導致2022年年報、2023年半年報分別虛增利潤總額1866.62萬元、858.48萬元,分別佔當期利潤總額的30.83%、50.54%,公司2022年年報、2023年半年報相關財務數據及披露不真實、不準確。
本次新亞製程被“ST”為2022年年報存在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不準確所導致。中國網財經記者就此問題形成的原因及詳細的應對措施對公司進行了採訪。
新亞製程回復中國網財經記者稱,其認為,上述會計差錯為會計估計不當及當期審計機構未勤勉盡責。公司解釋稱,新中教的控股股東是由多家省市教育體系內的機構組織共同設立,屬於國有控股公司。因墊付公立學校採購教學設備,疊加受疫情影響等形成應收賬款。在此背景下,新亞製程子公司曾與新中教開展保理業務。
該業務自2018年截止2022年末形成應收賬款(本金+利息)合計6274萬元。2020年12月,新亞製程將新中教的應收賬款4407萬元轉讓給銀行進行融資。但後續由於銀行未準時收到新中教回款,導致公司對該應收賬款進行回購。2021年12月公司對上述應收賬款進行回購,賬面重新確認新中教應收賬款4407萬元。
上述情況造成新亞製程財務系統在計算賬齡時按照重新入賬日期起算賬齡。2021年報審計時,原年審機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基於對上述情況的了解,且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將新中教的應收賬款還原到原始入賬時點確認賬齡並計算壞賬準備金額。
2023年初,新亞製程實控人及管理團隊發生變更。2022年度報告編制期間恰逢公司新舊實控人交接期間,且同期更換了年審會計師事務所,新的會計師團隊未充分了解新中教應收賬款中間發生的變動,當時新聘任的年審會計師事務所根據錯誤的賬齡計算壞賬準備造成的會計估計不充分。
新亞製程稱,該事項非公司管理層主觀故意為之。2022年公司歸母凈利潤扣除補提的壞賬準備1867萬元後仍為盈利狀態。公司在2022年報披露前的業績預告中,已公告“公司2022年度歸母凈利潤較2021年下滑43.72%-61.93%”,公司在業務已經大幅下滑的基礎上,且不屬於需要“保殼”類型企業,主觀上不存在任何利潤調節的動機。
對於該事項的應對措施,新亞製程表示,根據今年4月30日出臺的《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 年修訂)》對於主觀財務造假或非主觀會計差錯造成的虛增利潤,都採用了給予“ST”的處罰方式,公司尊重相關規則,在坦然接受的基礎上,目前公司已督促公司財務部門及外聘會計事務所更謹慎及合規地處理相關賬務,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並且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並公告,在《行政處罰決定書》前仍會與監管積極溝通。
新亞製程稱,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作為專業的年審會計事務所,本應作為上市公司與監管及資本市場的橋梁,幫助上市公司更合規地向資本市場傳遞準確的財務數據和資訊,卻因其在審計過程中的嚴重失職行為,未能勤勉盡責,使公司受到處罰,帶來巨大損失。公司已于2024年9月在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對時任審計機構亞太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責任。
事涉原實控人資金佔用 公司稱其家族成員均已清出董監高
公告內容顯示,經調查,2022年10月8日,新亞製程通過支付保理業務款項的方式對外轉出約2.66億元,資金經劃轉,最終用於時任實控人、董事徐琦及其關聯方,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佔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産的18.51%。2023年1月,新亞製程以同樣方式轉出被佔用資金,涉及本金約2.71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産的18.85%。
其中,徐琦作為新亞製程時任實控人,組織指使資金佔用,作為公司時任董事,對公司未及時披露資金佔用情況負有直接責任。時任董事長許雷宇,時任總經理、董事胡大富,時任財務總監、董事胡丹,未充分關注保理業務及資金劃轉的真實性、合理性。時任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伍娜,未能充分關注公司風險事項,未勤勉盡責。
對此,新亞製程表示,資金佔用主要涉及原實控人及其關聯方,事項均發生在公司控制權變更之前,相關本金及利息在2023年一季度前均已清償完畢。相關佔用情況公司在2022年年報及2023年半年報中均有披露。
中國網財經記者了解到,上述事項歷時已久,據新亞製程2022年度及2023年度關聯方資金佔用專項審計報告,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發生非經營性資金佔用,資金佔用方為深圳市新力達電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力達集團”),截至2023年末佔用資金餘額已清零。
新力達集團為新亞製程原實控人控制企業,除過往資金問題以外,原實控人在股權層面及實際管理層面對新亞製程的影響也已顯著降低。
新亞製程10月29日公告顯示,新力達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累計被司法凍結約5636.71萬股,合計佔其所持股份比例達到84.49%。且新亞製程表示,公司董監事會已于實控人變更之時改組,原實控人之女、公司原副總經理許珊怡于10月31日正式離職,代表其家族最後一位成員也離開新亞製程。截至目前,原實控人家族未在公司董監高中擔任任一職位。
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包括本次被立案調查及行政處罰在內,自2023年2月新亞製程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為衢州保信央地科技發展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王偉華前後,原控股股東違規佔用資金等問題被曝光,相關方連續因歷史遺留問題被立案、處罰。
如今,隨著新實控人入主之前發生的相關事項監管處罰全部落地,新亞製程或將卸下歷史包袱,輕裝上陣,以嶄新的面貌投身未來發展。
(責任編輯:張紫祎)